王锡柱
- 作品数:22 被引量:71H指数:5
- 供职机构: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低空经济发展特殊法律制度创新研究被引量:5
- 2025年
- 低空经济在当下迎来高质量发展机遇,但传统民商法和经济法不足以为其发展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应当进行特殊创新。低空经济特殊的法治保障重点在于,如何为具有全新潜能的低空经济提供产业创新和竞争空间,激发低空经济活力,保障低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此,立足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需求,至少应在以下方面做好制度保障:首先,低空空域是低空活动的物理空间,在制度层面应理顺低空开放和使用的法律逻辑。其次,低空经济因为自身的特殊性,与传统民航经济比较,存在较大的安全差异性,有必要重塑低空安全观。再次,低空经济结构关系繁杂、内涵丰富,应该建立和完善能够适应此种特点的,面向多主体、多环节和具体应用场景的统分监管体系。最后,低空经济本质上是与特种技术创新与应用相关的资源经济,涉及的法益和利益关系复杂,需要通过公私法协力,整合规制资源,激发低空经济活力,促进低空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同时,低空经济发展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其中空地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极为敏感,有必要建立协调机制,这也是保障低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
- 龙卫球王锡柱
- 关键词:低空空域安全保障
- 无人机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规制被引量:14
- 2018年
- 近年来,无人机产业迅速发展,无人机在民事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是,无人机也存在侵害公民权利的风险。带有摄像功能的无人机能够跟踪公民,收集、储存特定信息,同时,无人机收集的信息以及飞行数据将自动同步到无人机云中,对于隐私权构成极大威胁。中国现有的隐私权保护体系在规制无人机侵犯隐私权方面存在不足,还需完善,可以学习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国规制无人机侵犯隐私权的经验,明确无人机侵犯隐私权的规制原则,在相应法律或者规范性文件中规定各主体应遵循的操作规范,在促进无人机产业发展的同时保障公民隐私权。
- 王锡柱
- 关键词:无人机个人信息隐私权法律规制
- 民用航空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可行性辨析被引量:5
- 2015年
- 在符合善意取得成立条件时,绝对价值和体积并未作为其适用的否定性条件,民用航空器价值高、体积大的特性因而并不成为阻碍其适用善意取得的实质性条件。在《物权法》体系中,民用航空器属于动产范畴,视其为不动产从而否定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论述不成立。无论是将善意取得与登记对抗的关系进行何种建构,民用航空器登记对抗制度都未造成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困局。在法律上和事实上,民用航空器均具有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可行性。
- 郝秀辉王锡柱
- 关键词:民用航空器善意取得动产善意取得登记对抗所有权转移善意第三人
- 无人机空域准入:法律分析与制度建构被引量:19
- 2021年
- 无人机产业蕴含巨大的经济与社会价值,然而,现行无人机空域准入制度以传统飞行监管制度为蓝本,将空域准入作为一种特权,无人机难以获得合法飞行身份,限制了其价值的发挥。无人机飞行是用户对无人机行使财产权的过程,具体飞行行为还与特定权利关联,涉及到表达自由、新闻自由、营业自由等权利。空域的公共属性进一步决定了无人机以自由进入空域飞行为原则,仅在具有特定风险时,方可为抑制风险而设定许可,明确空域准入条件。在具体制度设计中,应遵循比例原则和风险均衡原则,在尊重飞行权利的基础上设定空域准入条件,保障空域安全,在产业发展、风险防控、用户权利三者之间进行有效平衡。
- 王锡柱
- 关键词:无人机比例原则
- 无人机产品管理法律制度建构被引量:1
- 2021年
- 无人机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隐含众多风险,在产品设计、生产、销售阶段对其实施管理是有效控制风险的路径之一。对无人机产品实施管理时,可先将其界定为航空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分。在具体监管制度的构建中,应在无人机监管框架内合理设定产品管理阶段的任务,重点关注无人机的部件质量、飞行性能、安全保障技术等内容,产品的研发设计者、生产制造者、检测者、销售者分别对产品不同环节的合规性内容负责。在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无人机时,可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对具体合规性内容进行调整。此外,无人机产品生产与销售主体资质、产品修改的限制及其程序、产品的数据追踪与产品召回、产品主体的责任追究与产品保险也是无人机产品监管中应予关注的问题。
- 王锡柱
- 关键词:无人机航空器飞行安全产品管理
- 低空经济发展的特殊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 2025年
- 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发展低空经济视为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的组成部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低空经济发展司,拟订并组织实施低空经济发展战略。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需探究以技术为动力、以资源为条件、以安全和优化管理为保障的特殊法治需求。如此,法律才能发挥必要的促进、服务和护航功能,包括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明确法律依据、减少低空经济活动开展障碍等。
- 龙卫球王锡柱
- 关键词:法律制度创新
- 航空器所有权“登记对抗效力”的辨析被引量:1
- 2014年
- 航空器所有权变动多采取交付生效的立法模式,其登记公示力仅为"对抗效力"。中国《民用航空法》第14条对登记效力的规定存在理解上的歧义,但可通过体系解释方法予以阐明。航空器的登记效力得到明确后,登记对抗理论中的"对抗"和"第三人"含义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在中国法律语境下,航空器所有权登记对抗中"对抗"一词的内涵采日本学说中的"相对无效说"较为适宜。在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方面,中国《民用航空法》不妨借鉴《法国民法典》和中国《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其施加更谨慎的注意义务。
- 郝秀辉王锡柱
- 关键词:交易秩序第三人范围
- 《民用航空法》修订专题笔谈
- 202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立足行业发展需求,总结现行法律实施经验、聚焦实践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为了深入探讨此次修法,来自高校、科研院所、机场、航空公司等的长期从事航空法研究的专家和学者,从不同视角出发,共同探讨修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研究了该草案对全国空域资源的统一管理机制的规定、承运人责任制度体系的结构优化、通用航空发展立法支持与制度要求完善以及涉外关系法律适用规定的明确等内容;从行业运行的实践层面,分析了机场运营的分类管理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和定位等重要问题,航空运输赔偿责任从“双轨制”向“双梯度”原则的演进,民用航空设备权利登记规则的完善与国际规则的衔接以及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规则的重要修改等;立足国家、行业发展的重点、热点,探讨了此次修法对低空经济发展的支持以及对“机闹”处置的职权分工与行为类别的明晰。希望通过这些研究与探讨,助力行业立法的完善,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建设目标达成。
- 于文豪舒泳李亚凝赵进杨彩霞高国柱王锡柱郑派张君周朱子勤
- 关键词:空域管理机场运营
- 低空经济法治保障中发展与安全关系再思考
- 2025年
- 在低空经济法治建设中,发展与安全关系存在平衡论、优先论等关系模式。现有模式强调发展与安全的冲突结构,而忽视了两者关系所具有的其他面向,低空经济发展与安全之间可能具有内在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冲突。在低空经济法治保障制度建构中,既需从内在一致性角度思考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又需从可能的冲突视角处理好两者的张力。在内在一致性结构中,需从长期发展视角和社会总体风险收益视角整合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在冲突结构中,需确定发展的优先地位,重视发展质量,从风险衡量和风险容忍二阶模式思考安全边界,建立风险控制和分配的二元法治结构。
- 龙卫球王锡柱
- 形体论:法典编纂不可回避的问题——《法典论》读后
- 2015年
- 穗积陈重所著《法典论》一书将法典编纂论本质定位为形体论,以翔实史料为基础,致力于法典形体论的构建路径探究,为法典建构提供了有益视角。法典形体论主要指涉法典外在形体及其构建路径,形体论的研究在传达法典实质精神,维持法典形式理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法典形体的建构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当遵从实质精神的指导,发挥法律者的主导作用,并明确法典形体构建的路径认知。法典形体在宏观上应以权利为导向,中观上以合理结构为追求,并在微观上选择明确的用语。《法典论》中的立法技术对于我国民法典编纂具有重大助益。
- 王锡柱
- 关键词:法典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