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斌
- 作品数:5 被引量:2H指数:1
- 供职机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同一权利人在先商标的商誉能否延及在后商标的考量因素——评析北京大旺食品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 2019年
- 要旨: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同一权利人在先商标所形成的商誉能否延及在后商标应考量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的知名度。若在后商标申请前,他人已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与在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且经宣传使用具有了一定知名度,即使在先商标已经形成了一定商誉,该商誉也不必然延及在后商标。
- 吴斌
- 关键词:无效宣告商标权考量因素
-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的终结诉讼
- 2016年
- 要旨:
争议商标因其他案件而被撤销注册或宣告无效的,针对争议商标提起的商标争议行政诉讼应当裁定终结。
- 周波吴斌
- 关键词:商标争议行政案件授权宣告无效裁定
- 中断使用的在先商标能否认定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评析北京中怡康经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被引量:1
- 2016年
- 商标法有关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旨在保护在先使用的具有知名度的商标。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不仅要判断时间维度上谁使用在先,同时要判断是否持续使用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虽然曾在先使用但该使用行为已经中断的,不宜再作为在先未注册商标予以保护。
- 吴斌
- 关键词:在先商标经济咨询纠纷案
-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的具体确定
- 2017年
- 商标权利人以争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为由对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的,需在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该期间不得延长、中止、中断。该期间的起算点应为无效宣告具体理由提出之日,申请提出后增加新的无效宣告申请理由的,需考量该新的理由提出之日距争议商标注册之日是否超过五年,超过五年时间的不再审查。
- 吴斌
- 关键词:无效宣告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商标权利人商标法起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