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铁涛
- 作品数:29 被引量:75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共益阳市委更多>>
-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哲学宗教更多>>
- 论农村基层治理中的政府协商
- 2017年
- 农村基层治理中,政府协商是解决农民利益诉求问题,推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发端于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模式是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对政府协商的有益探索,其呈现出公众参与性、公开透明性、主体平等性、结果协商性四个方面的特征。在农村基层治理中推进政府协商,需要探寻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模式、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基层民主协商的有效机制。
- 周铁涛
- 关键词:农村政治参与
- 农村法治化治理中的国家法与民间法被引量:5
- 2017年
- 农村法治化治理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包括传统威权化管理与现代法治化治理的冲突、传统伦理性规则与现代法治化规则的冲突、意思自治规则与现代法律秩序建构的冲突等。两者的融合既有国家法的局限性与民间法的合理性同时并存的现实基础,也有"法律多元"论提供的理论支撑。在农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应理性看待民间法的价值,加强国家法对民间法的引导,合理界定民间法的效力范围,以国家法精神诠释民间法中的合理规则,推进农村治理的法治化。
- 周铁涛
- 关键词:国家法民间法
- 湖南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的对策研究
- 2024年
- 当前湖南省正在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渴望和需要人才。然而,湖南省人才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倾向,阻碍了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分布不合理,多部门多领域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不足;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够深入,人才评价方面“四唯”问题突出等现实困境。针对湖南省人才工作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需要在政府、学校和社会三个层面共同发力、形成合力、联合攻关,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 张洋周铁涛
- 关键词:第一资源
- 论村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被引量:2
- 2017年
- 提高村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的关键。目前村干部调处农村矛盾纠纷适用的是"情"、"理"、"法"相融合的调解规则,法治思维能力仍然较低。要将提高村干部法治思维能力融入到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去,要借助国家支农、惠农平台送法进村,要发挥基层法律实施部门的普法功能。
- 曹益平周铁涛
- 关键词:村干部矛盾纠纷调解法治思维
- 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演绎逻辑与经验启示被引量:1
- 2024年
-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乡村治理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围绕土地改革发动农民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围绕生产合作实行集中管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围绕基层创新完善村民自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围绕民主协商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四个阶段。其治理的演绎逻辑体现为始终坚持把农民组织起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围绕农民诉求推进乡村治理,围绕农民权利实现治理与自治互动,围绕基层创新完善顶层设计。新时代的乡村治理,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把稳“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优先方向;扩大农民有序政治参与,凝聚农民力量,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健全乡村民主治理机制,回应农民诉求,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格局。
- 周铁涛朱珣
- 关键词:乡村治理民主治理
- 传统乡约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被引量:1
- 2024年
- 吕大钧兄弟创制《吕氏乡约》,“于君政官治之外别立乡人自治之团体”,强调约内自治,是民间创制类型乡规民约的典范文本。南赣巡抚王阳明主导订立《南赣乡约》,从一念之善恶着手推进源头治理,“共成仁厚之俗”,是官督民办类型乡规民约的典范文本。以官府民间的良性互动为创制机制,以儒家伦理的浸润熏陶为价值支撑,以乡村居民的重信践诺为实施保障,共同构成传统乡约的效应机制。通过传统乡约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重构现代村规民约,要兼顾多元主体的规约创制意图,夯实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基础;注重规约文本“法理俗”的交融,增进村规民约的价值认同;强化共治基础上的公共契约属性,提升村规民约的治理效能。
- 樊雁翔周铁涛
- 关键词: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典型文本
- 村规民约的当代形态及其乡村治理功能
- 2017年
- 一直以来,村规民约都是在维护国家主流伦理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既有社会公德、家庭道德、职业道德和良好社会风俗的传承与弘扬,也有对森严等级的维护与对“违德”行为的惩处,呈现乡村自治的特征。实行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通过“送法下乡”的方式源源不断地向农村输送法律资源,
- 周铁涛
- 关键词:村规民约乡村自治伦理文化社会公德家庭道德社会风俗
- 村规民约的历史嬗变与现代转型被引量:43
- 2017年
- 传统中国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发源于乡土社会的乡规民约成为农村基层治理的基本规范。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家政权直达基层,乡规民约被废弃。乡政村治体制下,传统村规民约得以复苏并开始现代转型,部分村规民约被改造后失去了原初的价值和功能,形同虚设;部分村规民约转型为法律、政策的地方化版本,重获新生。在目前的农村基层治理中,村规民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整合农民利益的重要平台、农村民主治理的基本规范。应通过基层政府的指导和备案引导村规民约良性发展,其内容则须突出村域特色、坚持不突破法律"底线"。
- 周铁涛
- 关键词:村规民约法治化
- 从冲突到融合:村规民约的法治化重构
- 2024年
- 文本化的村规民约是国家法治框架下的地方性治理规则,是国家法律进入乡村社会的实施载体,是具有法律属性的乡村社会公共契约,是法律规则之内培育的乡村公序良俗,既遵循国家法律政策,又有深厚的民意基础,具有“民间法”的典型特征。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冲突主要表现为村规民约的个别内容逾越法律边界,制定和审议程序不规范,实施公信力不足,诉讼难以获得司法支持。法治视域下村规民约的发展有两种预期,一种预期是随着国家法治全面推进,村规民约最终失去作用空间,退出乡村治理舞台;另一种预期是村规民约接纳和吸收法治内容,重构为国家法律的乡土化版本,与国家法的长期共生。实现从冲突到融合的蝶变必须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圭臬,致力于激活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健全乡村治理内生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规则。应在坚持国家法普适性的前提下认可村规民约的治理功能,在维护国家法权威的基础上推进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在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中推进村规民约的法治化重构。
- 刘倩周铁涛
- 关键词:村规民约民间法
- 和谐视野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的意义被引量:2
- 2011年
- 和谐视野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的意义主要体现为: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是保障刑事被害人人权的需要;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是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需要;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是适应刑法现代化改革的需要。
- 周铁涛
-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