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柏清
- 作品数:9 被引量:21H指数:3
- 供职机构: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 论现代学徒制学徒的应然角色被引量:6
- 2019年
- 现代学徒制学徒应具备学生和劳动者双重身份,对其应然角色进行分析,探讨取得路径,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应当明确其全日制学生和劳动者身份不能同时取得,非全日制用工制度是现代学徒制核心问题解决的重要制度,确立学徒的全日制学生和非全日制劳动者双重身份,以此建立招生与招工一体化制度,防范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从而保障现代学徒制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
- 王柏清
- 关键词:学徒全日制学生
- 论顶岗实习期间高职学生法律地位被引量:3
- 2014年
-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法律地位不明,高职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争议,在顶岗过程中相关各方利益俱损,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法律风险凸显。校企合作制度化的前提是确认高职学生顶岗期间的劳动者法律地位。
- 王柏清
- 关键词:顶岗高职学生劳动者
- 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下企业(公司)的社会责任
- 2015年
-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下,企业(公司)不能仅以谋求股东利益作为自己的唯一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我国法律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以政府补助、税收等财政手段鼓励企业(公司)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既兼顾了社会利益,又维持了企业(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王柏清
- 关键词:校企合作社会责任政府财政
- 论职业教育企业跨界与规制——基于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的实证分析被引量:7
- 2020年
- 职业院校实施职业教育具有局限性,需要企业跨界与职业院校共同开展。通过企业试点现代学徒制的实证分析,认为企业虽有跨界动机,但动力机制缺失。应当赋予学生(学徒)劳动者身份,增加其归属感,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共同目的,构建企业跨界的动力机制,以此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辅以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加以规制。职业教育立法,应符合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与国家的劳动法律制度相契合,而非另起炉灶。
- 吴昆王柏清吴锋
- 关键词:动力机制社会责任规制
- 论现代学徒制背景下企业用工风险防范
- 2019年
- 本文分析现代学徒制背景下企业录用“学徒”在现行法律制度下面临违法用工的法律风险,提出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和解除环节予以风险评估、积极防范,释放部分风险,认为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对现代学徒制的全面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双主体育人、双重身份建立的合法途径。
- 王柏清
-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非全日制用工
- 工学结合视角下的高职物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重构被引量:2
- 2014年
- 高职物业管理专业的教学目标是培养满足物业管理行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作为土建大类的高职专业,物业管理专业具有与土建大类其他专业不同的特点。通过专业定位分析,探讨目前实践教学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工学结合视角重构物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要素,以此来完善适应市场需要的实践教学体系。
- 王柏清
- 关键词:工学结合实践教学体系
- 建设工程“黑白”施工合同效力的法理学分析被引量:1
- 2009年
- 意思自治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前提。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国家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作出了诸多规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意思自治应无法律上的效力,不具备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也应无法律上的效力。"司法解释"无权对合同效力作出规定。
- 王柏清
- 关键词:意思自治合同效力
- 基于高职学校权益保护的校企合作法治化被引量:2
- 2015年
- 企业对校企合作缺乏积极性,政府职能定位存在偏差,校企合作法律机制缺失,高职学校单方推进校企合作以自身权益受损为代价。将校企合作法治化,通过立法来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此保护高职学校权益,推动校企合作良性发展。
- 王柏清
- 关键词:校企合作权利义务法治
- 基于学徒视角的国家学徒制度思考与展望
- 2021年
- 本文论述基于学徒视角的国家学徒制度思考,认为当前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践中,学徒实际的缔约能力导致学徒的意思表示未必真实,学徒的学习者、劳动者利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学徒持观望心理或退出学徒岗位,对学徒制度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产生影响。提出现代学徒制是国家学徒制的应然选择;国家学徒制度必须与现行法律制度相契合,形成校企共同需要,保障学徒作为学习者和劳动者的权利;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要求,形成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环境,而非对所有企业普遍立法。
- 王柏清
-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社会责任权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