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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蓉

作品数:2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社会
  • 1篇社会背景
  • 1篇事务
  • 1篇事务所
  • 1篇视点
  • 1篇律师
  • 1篇律师法
  • 1篇律师事务
  • 1篇律师事务所
  • 1篇律师执业
  • 1篇警察
  • 1篇警察权
  • 1篇和谐社会
  • 1篇和谐社会背景
  • 1篇合伙
  • 1篇合伙制
  • 1篇合伙制律师事...
  • 1篇《律师法》
  • 1篇《律师法》的...

机构

  • 2篇四川大学

作者

  • 2篇谢蓉
  • 1篇周之翔
  • 1篇毛玲

传媒

  • 1篇社会科学研究
  • 1篇湖北警官学院...

年份

  • 2篇2007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和谐社会背景下警察权的亲和力
2007年
警察权是警察机关行使职权的依据。现实中,人们普遍过分强调了它的强制力,而忽视了其亲和力。实质上,在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主义中国,亲和力是警察权的应有特质。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展现警察权的亲和力,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谢蓉毛玲
关键词:警察权和谐社会
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变革与完善——以《律师法》的修改为视点被引量:3
2007年
律师执业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我国律师业发展过程中长期探索的重要问题,也是《律师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世界主要国家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在变迁中呈现的特点为:从承担无限责任向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向发展,为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空间;个人开业和普通合伙执业仍占据数量优势。我国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发展经历了从恢复之初的法律顾问处,到国资律师所、合作律师所再到合伙事务所以及近年出现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律师法》的修改应保留真正意义上的国资所,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增设有限责任合伙律师所;鼓励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对律师执业机构的组织形式作开放式规定。
谢蓉周之翔
关键词:律师法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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