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建辉
- 作品数:2 被引量:0H指数:0
- 供职机构:江西财经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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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的主体与行为条件
- 2011年
- 从本质上说。刑事和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司法权向当事人的出让,目的在于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以促进社会和谐。但为了保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至于滥用权利.司法机关应设定一定的条件,以确保被害人、加害人和社会利益的兼顾与平衡,以达到刑事和解制度之目的。本文拟对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的主体与行为条件进行探讨,以期裨益于司法实践。
- 邓建辉
- 关键词:刑事和解制度社会和谐社会关系司法机关社会利益
- 能动语境下诉讼原点的选择——围绕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裁判悖论的解释与解答而展开
- 2011年
- 司法实践中,法律文本并不是简单的援引适用即可,需要对规范的选择、解释甚至创造。笔者在观察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时,发现该案存在裁判实体规则实现不能而程序规则机械僵硬化,从而导致裁判悖论发生。围绕裁判悖论解释发现法官能动有诸多考量因素,需从诉讼原点加以选择,把法律文本作为一种资源而且是最为强大的资源加以使用,通过规范精神习得、阅历经验甄别和人文素养积淀,自觉调整思维偏好,从而使原点思维更能认识到事物本质,找到解答裁判悖论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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