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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

作品数:13 被引量:51H指数:4
供职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2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学

主题

  • 4篇司法
  • 3篇法治
  • 2篇刑法
  • 2篇刑事
  • 2篇社会
  • 2篇审判
  • 2篇审判监督
  • 2篇罪刑
  • 2篇罪刑法定
  • 2篇罪刑法定原则
  • 2篇交易
  • 2篇法定
  • 2篇法定原则
  • 2篇法律
  • 2篇法院
  • 1篇度量衡
  • 1篇新证据
  • 1篇心路
  • 1篇刑法典
  • 1篇刑法解释

机构

  • 12篇江苏省高级人...
  • 2篇河北大学

作者

  • 13篇王成
  • 3篇沈明磊
  • 2篇冯军
  • 1篇陆鸣苏
  • 1篇周继业

传媒

  • 5篇人民司法
  • 2篇河北大学学报...
  • 2篇法治现代化研...
  • 1篇法学
  • 1篇法律适用
  • 1篇中国审判
  • 1篇山东法官培训...

年份

  • 2篇2019
  • 1篇2018
  • 2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1
  • 2篇2010
  • 2篇2009
  • 1篇2007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度量衡
2016年
这里刊登四篇涉及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文章,它们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值得一读。法律是司法权力和司法行为的依据。应该注意的是,文章把司法权性质的定位作为带有源泉性的思想,无论理论认识上的升华还是方法措施上的推进,都紧密联系了这个定位。第一,司法权的中央事权内涵。从国情出发,依照法治规律,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巩固法律公信力和法律权威。尤其在司法环境和案件事实复杂的情况下,对这一点往往需要的是坚持和强调。第二,司法权的判断权和裁决权属性。完善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而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是这一制度的应有之义。第三,司法权在案件事实判断上的亲历性。对所有定罪的事实证据,都要经过法庭质证,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在这一过程中,法官始终是司法权的运用者。
周继业王成
关键词:诉讼制度改革审判监督权度量衡司法权力法律统一司法规律
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关系的异化与反思——基于对审判活动行政化现象的梳理分析被引量:2
2019年
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在制度层面优化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判职权配置,科学理性地构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判监督关系,从而在确保审级独立的基础上,实现审判权依法公正行使,是需要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通过对上下级法院关系中的行政化表现进行梳理,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关系的建议。
沈明磊王成
关键词:审判监督
劳动报酬具有权钱交易性质应认定为受贿款被引量:2
2015年
【裁判要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对请托人承诺给予的好处费,双方约定以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领取,因该“劳动报酬”具有明显的权钱交易性质,故应认定为受贿款项。
王成
关键词:劳动报酬交易性质受贿谋取利益约定
原股东要求行使任股东期间知情权的认定与处理被引量:3
2009年
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一项重要的权利,是股东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有了重大突破,扩大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完善了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制度。但对于股东退出公司后,又以公司在其股东资格存续期间对其隐瞒真实经营状况为由,诉请对公司行使知情权的,应当如何认识和处理?原股东是否具备提起知情权诉讼的主体资格?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均未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有不同认识,实践中也存在不少争议,总体上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不同观点,见仁见智。本刊2009年第4期刊登了《股东知情权的司法保护》,作者对此持肯定观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的藏丽与江苏天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则以个案批复的形式,认为行使股东知情权应以股东身份为前提,丧失股东身份后,原股东就不能主张其任股东期间的知情权。本期刊登《原股东要求行使任股东期间知情权的认定与处理》一文,希冀能够对类似案件的审理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执法尺度有所裨益。
陆鸣苏桂南平王成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公司股东司法救济制度股东身份会计事务所
让法治成为发展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的实现路径被引量:1
2018年
让法治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是在更高层次上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必然选择。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通过法治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从而为市场建立规则,为社会确立导向,为行为树立标杆。法治核心竞争力的培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法治政府、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等多重维度上加以推进,其中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层面。
周继业王成
关键词:法治核心竞争力公平正义
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困境及其出路被引量:15
2007年
作为资产阶级反对罪刑擅断的产物,罪刑法定原则适应了现代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趋势,迄今已经成为各国刑法典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典(以下简称新刑法典)第一次将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予以明确规定,开启了刑事法律制度发展的新篇章。时至今日,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确立至今己整整十年,我们拟在回顾罪刑法定原则十年发展历程的基础上,
冯军王成
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典资产阶级刑事法律
司法改革的价值向度——民本视阈下司法改革进路之分析被引量:11
2011年
由于司法改革过程中司法的制度建构和运作与社会公众认知上的疏离,一些司法改革举措往往缺乏社会公众的认同与支持,使司法改革时常陷入一种合法性焦虑之中。在当前社会结构转型的特殊时期,公众对司法改革的合法性认同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回顾和反思已然的司法改革和实践,在很多问题上可以说已经体会到了简单化做法所造成的后果。正是由于特定环境和实际条件的限制,我国司法改革只能采取一种循序渐进的、逐步改良的方略。我国司法改革的逻辑和所处的独特场域,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司法改革,必须以有效性为基点,扩展司法改革的民意基础,在民众认同的基础上累积和建构合法性。
沈明磊谢新竹王成
关键词:司法改革合法性
论我国刑法解释的目标与限度被引量:9
2009年
关于刑法解释的目标历来就存在"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的争论,结合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蕴涵及其相对性的特征,刑法解释应该采取"客观说",同时由于我国刑法解释表现出的与西方刑法解释不同的特点,决定了刑法解释之"客观说"在我国应该受到严格限制,即在解释刑法时应坚持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人权保障优先性原则。
冯军王成
关键词:刑法解释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再审新证据审查与认定的基本思考被引量:4
2010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该规定明确了"新证据"作为再审事由的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检察机关以新证据为由提出申诉、抗诉的情形占有相当的比例。
花玉军王成
关键词:再审新证据供述刑事再审证据审查刑事言词证据
国家工作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2014年
【裁判要旨】国家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获取对证券交易价格具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的,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知情人员与关系密切人共同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内幕交易罪定罪处罚。
王成戚庚生
关键词:内幕信息证券交易价格内幕交易罪情节严重交易活动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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