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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方
作品数:
4
被引量:4
H指数:2
供职机构: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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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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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者
付坚强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苗泽漉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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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学费”的思考
被引量:2
2013年
"误学费"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非财产性的利益,是一种基于传统受教育权利而产生的一种可期待的机会利益。无论从法的公平正义价值角度还是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机会"本身是可以成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性利益的;根据"权利即救济"的原则"误学费"理应受到法官裁判的支持。
赵洪方
关键词:
受教育权
农村环境污染侵权救济机制浅析——以南京江宁区为例~
2013年
环境污染侵权是一种有别于传统侵权的新型侵权现象,一方面侵害了公民的传统民事权利;另一方面也侵害了公民的新型环境权。传统侵权救济机制在环境救济方面的失灵以及村民环境知情权的严重缺失是造成农民环境权利得不到救济的重要原因。构建包括基层组织调解、环境公益诉讼、风险救济机制等在内的多渠道的新型环境侵权救济机制是解决农村环境侵权的有效途径。
赵洪方
付坚强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侵权
环境权益
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学费赔偿问题浅析
2013年
"误学费"是指在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未成年人因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身体损害而遭受到的就学利益的损失。根据现代民法侵权损害的"全面赔偿"原则,参照就学时间损失、就学机会损失的标准,"误学费"的赔偿范围应当包含:补课费、生活费、精神损失费。
赵洪方
苗泽漉
关键词:
未成年人
人身损害
农村环境污染侵权救济机制浅析——以南京江宁区为例
被引量:2
2013年
环境污染侵权是一种有别于传统侵权的新型侵权行为,环境污染侵权一方面侵害了公民的传统民事权利,另一方面也侵害了公民的新型环境权。传统侵权救济机制在环境救济方面的失灵以及村民环境知情权的严重缺失是造成农民环境权利得不到救济的重要原因。构建包括基层组织调解、环境公益诉讼、风险救济机制等在内的多渠道新型环境侵权救济机制是解决农村环境侵权的有效途径。
赵洪方
付坚强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侵权
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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