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穆赤·云登嘉措

作品数:16 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西北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期刊文章
  • 3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0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 3篇社会学
  • 3篇文化科学
  • 2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3篇民族
  • 2篇中华民族
  • 2篇三江源生态
  • 2篇社会
  • 2篇生态
  • 2篇生态补偿
  • 2篇寺院
  • 2篇团结
  • 2篇主义
  • 2篇文化
  • 2篇民间法
  • 2篇民族团结
  • 2篇戒律
  • 2篇共同体
  • 2篇共同体意识
  • 2篇规约
  • 2篇法律
  • 2篇佛教
  • 2篇佛教戒律
  • 2篇丛林制度

机构

  • 13篇西北政法大学
  • 3篇青海省社会科...

作者

  • 16篇穆赤·云登嘉...
  • 2篇赵旭东
  • 1篇贾宇
  • 1篇张静
  • 1篇苏海红
  • 1篇杨强
  • 1篇苏海红
  • 1篇石颖

传媒

  • 4篇青海社会科学
  • 4篇民间法
  • 2篇法学教育研究
  • 1篇西藏研究
  • 1篇藏学学刊
  • 1篇青海民族大学...
  • 1篇第三届中国原...
  • 1篇青海省社会科...

年份

  • 1篇2025
  • 1篇2024
  • 1篇2023
  • 2篇2022
  • 2篇2021
  • 2篇2017
  • 1篇2014
  • 1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0
  • 2篇2008
  • 1篇1991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被误解的文化传统--论藏族“赔命价”的内涵
长期以来,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藏族习惯法中的'赔命价'的存在诟病不断,甚至认为这是一种'落后的'、'不文明的'存在。经过笔者的研究发现,之所以存在各种观点的差异,关键在于不仅把'赔命价'没有作为一种民族文化传统而是作为...
穆赤·云登嘉措
关键词:少数民族法律制度历史演变
文献传递
论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之“互通互动”——兼评“小传统”的“大作为”被引量:2
2017年
民间规范,作为一种“小传统”的、民间记忆的、自然习得的另类“法律”,正“跃跃欲试”般的朝正式秩序体系中迈进,同时地方立法也以开放性的思维、废弊从良的理念来整合民间法,助其上升为国家正式立法体例、获国家正式法律效力.在这样的立法转化中,既使作为国家正式法的地方立法质量得以提高,又使其与民间规范的“互通互动”、整合对接得以实现.从实体与程序两条进路上行进,让民间规范真正做到“为我立法之所用,尽其功效之发挥”,并在民众间形成一种较为强烈的规则信仰心理.通过“小球转大球”之模式,让作为“小传统”的民间规范得以真正施展出其“大作为”.相信铅华洗尽之后的民间规范定当以做人之姿迈向神圣法学殿堂,步入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律体系之内,站在更高的格局和视界中我们会惊喜地发现,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互通互动”之经过,恰乃“小传统”迸发无穷“大作为”之所在.
穆赤·云登嘉措石颖
关键词:小传统互动
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本文从三江源生态建设的困境谈到补偿机制的问题,通过对三江源生态投入、成本及资金缺口状况的分析提出应该借鉴国内外已有的生态补偿方法,尽快在国家层面建立体系完善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进行生态补偿立法,完善补偿机制,推行特殊政策...
穆赤·云登嘉措苏海红
关键词:生态补偿
文献传递
青海与义乌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经验互鉴研究
2025年
青海是多民族杂居共处、多宗教同传并存的地区,义乌是东南沿海较为典型的输入型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之一。以有感、有形、有效的形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各地区实践的方向。通过田野调研、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的方法,在分别梳理了青海和义乌的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和现状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两地在社会互嵌、文化互嵌、心理互嵌、经济互嵌四个方面的实践经验,进而提出两地互相借鉴的路径。青海可以借鉴义乌的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市场机制和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经济活力与社会稳定,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义乌则可以从青海的历史经验中学到如何在快速经济发展过程中,避免潜在的文化冲突和民族隔阂,进一步巩固社会和谐与民族团结。通过总结和分析两地的民族工作实践和经验,不仅为青海和义乌两地的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指导性建议,也为全国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提供了有益的实证参考。
穆赤·云登嘉措周柬言
关键词:民族团结
民间法视野下的佛教戒律、传统丛林制度和寺院规约
2021年
佛教戒律传入中国后,经历了继受和扬弃的过程。与中国社会不适应的部分逐渐被搁置和淡化,与中国文化相吻合的大乘精神在戒律中得到发扬。禅宗将戒律的精神与农耕社会的本土实际相结合,发展出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传统丛林制度。寺规是各寺院根据实际制定的适用于本寺的管理规定。戒律、传统丛林制度和寺规是适用范围不同的僧团内部管理规范,对佛教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但在封建宗法社会的浸染中逐渐衰败。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佛教协会致力于重申戒律、恢复传统丛林制度,指导寺院进行自我民主管理。戒律、传统丛林制度和寺院规约是在民间实践中确立和发展的,确立僧众权利和义务的,有一定约束力的内心和行为规范。这些民间法的观念和规则,对国家法在社会控制和社会秩序构造中的空白和不足有弥补的功能,在当下的宗教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对其积极重视、深刻挖掘和合理阐释,践行佛教的中国化方向。
穆赤·云登嘉措赵旭东
关键词:民间法戒律丛林制度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课程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2017年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成立以后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开展教学活动。其前提是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本文从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培养这些人能提供哪些支持和服务为出发点,阐述了我们的思考和实践。
贾宇穆赤·云登嘉措
关键词:反恐怖主义课程建设
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路径研究被引量:2
2023年
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共识。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在现有法律保护基础上,借鉴国内先进地区保护经验,不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准则,建立传承人及相关权利人补偿机制,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物保护、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等机制,形成高效的法律保障体系。
穆赤·云登嘉措张静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制度分析及其完善——基于学理和实践的视角
2022年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是法律规定的保障各类环境公益主体所享有的公益诉讼权利制度。设定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彰显了检察机关自身法律监督职能的谦抑性,主要目的是为了调动多元环境公益主体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从法治层面维护不特定社会公共利益。但从目前检察机关职能体系而言,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相关制度规定尚不完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本文立足于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务,提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检察监督理论和司法实践层面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穆赤·云登嘉措穆赤·云登嘉措
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机关
民间法视野下的佛教戒律、传统丛林制度和寺院规约
2021年
佛教戒律传入中国后经历了适应自然与社会环境的继受和扬弃。发展出了适应农耕社会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传统丛林制度。另有各寺院根据本寺实际制定的适用于本寺的寺规。三者是适用范围不同的僧团内部管理规范,对佛教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在封建宗法社会的浸染中逐渐衰败。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佛教协会致力于重申戒律、恢复传统丛林制度,指导寺院进行自我民主管理。三者是在民间实践中确立和发展的,确立僧众权利和义务的,有一定约束力的内心和行为规范。它们弥补国家法在社会控制与社会秩序构造中的不足,在当下的宗教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应对其积极重视、深刻挖掘、合理阐释,践行佛教的中国化方向。
穆赤·云登嘉措赵旭东
关键词:民间法戒律丛林制度
社会需要与特色学科——关于民族法学学科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0年
民族法学学科是一个新兴学科,又是社会急需发展的学科。西北政法大学设立民族法学科,并以此为特色学科加大培育发展力度。本文就建设民族法学科的意义和我校选择以及凝练民族法学学科研究方向两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
穆赤·云登嘉措
关键词:民族法学社会需要特色学科
共2页<12>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