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翠微
- 作品数:18 被引量:30H指数:3
-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医药卫生经济管理更多>>
- 医患法律关系属性论
-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发生的深刻转型,医患纠纷日渐增多,而且还出现了法律解决颇费周折、法律救济无力的状况。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现行法律对医患法律关系的调整之所以不足以应付日益激化的医患冲突,其主要的原因是法律...
- 朱翠微
- 关键词:医患法律关系医事法赔偿原则医疗纠纷处理
- 文献传递
- 老年眼病教学中的思政元素探索与思考
- 2025年
-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眼病的发病率不断上升,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本文根据老年眼病教学现状,分析目前在教学中融入课程思政的问题及原因。通过挖掘课程中蕴含的思政元素,结合教学实践,提出了将思政元素融入课程教学的方法和途径,为老年眼病教学中融入思政元素寻找适当的途径,为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提供参考。
- 朱翠微赵鋆李佳
- 关键词:老年眼病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人文关怀
- 公司发起人的资本充实义务被引量:3
- 2010年
- 一、公司发起人资本充实义务的概念
公司发起人的资本充实义务,是指为确保公司资本充实,由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公司实收资本与公司注册资本相一致的法定义务。资本充实义务是在法律规定发起人的出资义务之外,为确保公司资本充实而采取的第二重保障措施,在部分发起人履行出资义务存在瑕疵的状况下,该义务将自动启用.适用于其他所有的公司发起人。
- 张若楠朱翠微
- 关键词:公司发起人资本充实法定义务公司注册资本出资义务实收资本
- 道德、政治与历史——康德“永久和平论”中的理论难题及其解决被引量:1
- 2012年
- 康德的永久和平论是其最富创见和最重要的政治学说,也是当今学术界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就康德自身来说,其理论建构中既不存在所谓思想的转变,即从早期强制性的"世界共和国"到晚期"自愿的国家联盟"的转变,也不应因为"自愿的国家联盟"在现实事务中缺乏有效性就说它违背了康德自身的原则。实际上,康德是一贯的和真诚的,"世界共和国"与"自愿的国家联盟"的复杂关系的实质是道德与政治的复杂关系。康德是以历史的目的论理解来解决这一难题的,虽然其历史主义的解决方案并未贯彻到底,其自身却不失为一条颇具启发性的理论思路,需要我们深入挖掘。
- 朱翠微王福生
- 关键词:道德政治
- 生物技术与国际法
- 随着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它在现实生活中碰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既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又有社会伦理道德等理论问题,既有政府管理部门实际管理政策问题又有实践中关涉公民的食品安全等切身利益问题。本文结合国内外生物技术知识产...
- 那力朱翠微
- 关键词:生物技术专利法食品安全WTO协定国际法知识产权保护
- 文献传递
- 部门法理论的批判与重构被引量:1
- 2010年
- 当今通说的部门法学说存在着缺陷,以至于在理论上存在一定的混乱,在实践上也存在着困难。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即法律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与法律所蕴含的价值目标相统一的原则重构部门法理论,法的主观方面在划分部门法中具有主导性地位,寓于法律之中的法律价值目标是法的精髓所在,它揭示了法的存在意义和存在目的,相对于法所反映的社会关系而言无疑是更本质更深层的东西。因此,法的内在精神理应体现在部门法学的划分中。
- 朱翠微
- 关键词:部门法
- 美的异化与艺术生产:马克思美学疏解被引量:2
- 2012年
- 马克思首先是一位革命家,然后才是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的一切理论活动都是他参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特殊方式。因此,对马克思关于美的问题的思考就不能局限于传统美学的范围内来考察,而要在它与无产阶级革命、共产主义之实现的理论框架内来给予疏解。
- 朱翠微王福生
- 关键词:艺术生产
- 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若干程序问题评析
- 朱翠微
- 关键词:争端解决机制
- WTO争端解决机制执行程序中的“合理期限”问题探讨被引量:4
- 2002年
-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程序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议或裁决的监督,二是对 被诉方不执行建议或裁决时申诉方的补偿和终止义务。在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报告通过 后的30天内举行的争端解决会议上,有关成员方应将其实施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或 裁决的打算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如果立即执行建议和裁决是不可能的,该有关成员国 应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本文探讨了“合理期限”的确立,在实践中的应用及可能存在的 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 朱翠微
- 关键词:争端解决裁决
- 个人权利与生命价值——以健康权为例
- 2014年
- 自从权利概念在现代出现以后,个人权利就在个人生命价值的实现中占据重要地位,比如健康权。健康权作为个人权利首先是人的道德权利,然后被法律所承认和创造而成为法律权利,前者是其得以成立的根据,后者则是其得以实施的条件,因而在个人生命价值的实现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性。
- 朱翠微
- 关键词:个人权利健康权生命价值人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