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乃蕙
- 作品数:13 被引量:23H指数:3
- 供职机构: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农业科学更多>>
- 试论林业股份经济
- 1986年
- 股份经济的产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曾经说过:“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但同时,它又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须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相互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
- 何乃蕙
- 关键词:股份经济合作经济林业经营南方集体林区营林生产折股
- 把营林生产纳入商品生产的轨道是实现“以营林为基础”的根本途径
- 1984年
- 一、正确认识营林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意义:我国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同时又是不很发达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目前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物质基础不十分丰富,劳动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是多层次的,各个生产单位还具有不同的经济利益的情况下,生产必然表现为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发展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因此。
- 何乃蕙
- 关键词:营林生产生产力水平林业生产林价所有制形式
- 对林业产值计算体系和方法的设想
- 1983年
- 林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它可以不断向社会提供林产品、林副产品及各种间接产品(森林多种效益的体现物),以满足经济建设日益增长的需要。为了客观地反映林业生产的劳动成果、林业生产规模、林业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体现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科学的林业产值计算体系与计算方法。
- 孔凡文何乃蕙杨文瑞高岚江华刘东升王焕良狄升
- 关键词:林业产值木材生产林价林业总产值林副产品营林生产
- 发展环境林业 减缓洪水灾害
- 1999年
- 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除保持森林实物资源总量有所增长并能满足社会基本需求外,更重要的是应建立以提高人类生活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的环境林业,即对森林环境产品进行新的界定,建立森林环境资源产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为此,提出应更多地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如经济互补、灾害保险及产业核算等经济政策,以逐步解决资源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 孔繁文何乃蕙
- 关键词:森林资源灾害
- 对我国森林资源价值的初步核算被引量:11
- 1990年
- 一、森林资源的现状与核算意义(一)森林资源的现状中国的森林资源在第五个五年计划清查(1977—1981年),即“五五”清查的基础上,于1984—1988年又进行了第三次清查。最新清查结果与前期(1977—1981年)比较,森林面积略有增加,森林蓄积有所减少,森林质量下降。
- 孔繁文何乃蕙高岚
- 中国森林资源价值的初步核算被引量:6
- 1990年
- 一、中国森林资源的现状与核算意义 1.中国森林资源的现状。中国的森林资源在《五五》清查的基础上。于1984—1988年又进行了第三次清查,结果与前期比较,森林面积略有增加,森林蓄积量有所减少,森林质量下降,特别是用材林中的成熟林蓄积量大幅度减少,可采资源已濒临枯竭,资源状况急剧恶化。 (1)森林覆被率由12%提高到12.98%,主要是人工林面积显著增加。
- 孔繁文何乃蕙高岚
- 关于林业生产资金的利息问题
- 1980年
- 利息的计算方法有单利和复利两种。单利法:只对最初的本钱计算利息的方法。通常用于计算短期利息。例如:S=Px(1+ni)p—本钱i—一定期间的利率n—期间s—本利和复利法:把每隔一定期间的利息转入本钱得到本利和作为下期的本钱重复计算求得再下一期的本利和的方法。符号和上面相同。
- 何乃蕙
- 关键词:林业生产林业经营林业经济利息率
- 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改革学术讨论会综述
- 1992年
- 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和吉林省林业厅联合召开的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改革学术讨论会于1992年9月11日至15日在长春市举行。林业部有关司局、中国林科院林业经济研究所,东北和内蒙古国有林区有关省(区)的厅(总局)、林管局、林业局,以及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东北林业大学、吉林林学院、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的专家、教授。
- 何乃蕙
- 关键词:林业
- 建立森林环境资源产业,促进林业持续发展被引量:2
- 1994年
- 本文在研究森林物质产品(主要为立木资源)价值核算之后,根据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及国际关于自然资源核算研究的趋势,提出了建立森林非物质产品(森林环境资源)价值核算的构想,其中简要论述了森林环境资源核算的概念、内容、基本理论及实现其价值的方式、途径和相关政策。同时,还对某些地区进行了案例研究,说明进行森林环境资源核算的意义及对经济结构的影响,力图使之实现森林环境资源产业化,逐步进入市场经济轨道,为解决森林资源危机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 孔繁文何乃蕙
- 林木折价转让的经济实质及作用——兼谈森林资源的价值问题
- 1985年
- (一)林木的折价转让是目前集体林区出现的林木生产者在资源市场通过对林木计价并转让给经营者的一种经济行为。这种林木产品的等价交换表明了我国林业生产(主要指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它的出现和发展是林业传统经营方式的一个新突破,必将对林区生产产生深远的影响。
- 孔繁文何乃蕙
- 关键词:森林资源集体林区林价乡村林场私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