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宏伟
- 作品数:17 被引量:28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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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激励与约束:行政裁量适用的理性应对
- 2010年
- 基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致行政行为目的随之不断转化,加之行政效率、行政法治及个案正义的客观要求,皆为行政裁量权适用的存续提供了现实基础。然社会事务的纷繁多样及裁量执行者的主观判断,难免会使行政裁量迷失于僵化与泛滥的两个极端,而致裁量目的难以达成。故为消除此现象,在裁量界限的确定过程中引入激励理论与行政控权理论,并基于此而构建一整套相对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实为行政裁量适用路径的合理探寻。
- 董宏伟
- 关键词:行政裁量
- 农民工城居超生子女义务教育权保护问题探究
- 2009年
-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涉及侵损农民工城居超生子女义务教育权的"超常对待"现象随之产生。基于其对人权的固有性、普遍性及不可侵犯性的违背,导致"超常对待"现象的存续丧失理论上的基础。因此,在分析此现象形成的现实原因的前提下,消除社会异端观念、完备基础教育资源以及强化法律救济机能是消除该现象的理性路径。
- 董宏伟
- 关键词:农民工超生子女义务教育权
- 社会分层背景下农民工平等权的保护
- 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实则是“都市里的农民”。此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称谓,更是一种社会对待,其与农民工平等权利的享有具有充分的关联。然而,解决农民工平等权的缺失问题我们不能孤立对待,而应着眼于整个社会...
- 董宏伟
- 关键词:农民工平等权利法律保护公平正义社会分层
- 论我国法律社会化实现的路径选择被引量:1
- 2010年
- 法律社会化是法社会学的一个基本命题,亦是国家法律运行的最高要求。长期以来,我国通过五次"普法"运动力图推进法律社会化的进程,然基于其仅限法律条文层面的社会化,而致该法律社会化路径的选择具有先天的不足。因此,确立民众现代的法治理念,并加大对其法律信仰的启蒙与教育,才是中国语境下法律社会化实现的理性路径。
- 董宏伟
- 关键词:法律社会化普法法律信仰
- 经济发展要求下社会权保障的合理区间被引量:5
- 2015年
- 经济发展与社会权保障间存在着相互促进且相互制约的关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权保障的不足与过度都会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损伤,也会阻碍社会权在更深层次上获得实现。为此,需要确定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权保障的合理区间。而将满足最低生活需要作为社会权保障的下限,将符合经济发展水平作为社会权保障的上限,是一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权保障思路。同时,应将保障公民社会权的程度作为政府考核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防止政府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以保障最低限度的社会权来削减自身的义务。
- 龚向和董宏伟
- 关键词:经济发展社会权
- 农民工民生权利的层级保障
- 2012年
- 民生权利是民生问题法治保障的相应表达,实现农民工民生权利是农民工民生保障的法学思路。结合我国国情与农民工的自身特点,对农民工民生权利予以层级划分并由此作出层级保障是一种符合现实的理性态度。在层级划分上,农民工民生权利可分为生存与发展两个层级;而在层级保障上,可立足国家义务视角来探索农民工民生权利的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尊重与保护义务不分层级全面履行,而给付义务需区分层级差别履行,以实现对农民工民生权利的最优保障。
- 董宏伟
- 关键词:农民工民生权利
- 中国语境下法律社会化实现的路径选择
- 2010年
- 法律社会化是法社会学的一个基本命题,亦是国家法律运行的最高要求。长期以来,我国通过五次"普法"运动力图推进法律社会化的进程,然基于其仅限法律条文层面的社会化,而致该法律社会化路径的选择具有先天的不足。因此,确立民众现代的法治理念,并加大对其法律信仰的启蒙与教育,才是中国语境下法律社会化实现的理性路径。
- 董宏伟
- 关键词:法律社会化普法法律信仰
- 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平等保护被引量:3
- 2009年
- 从公民受教育权的平等保护这一角度出发,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在实现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 董宏伟
-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
- 货拉拉跳窗事件:平台监管,何去何从?
- 2021年
- 2021年2月6日21点左右,货拉拉用户车某某为搬家,在货运平台"货拉拉"上预约了一辆货车。在跟车途中,车某某跌出车窗,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当前的进展是司机周某某已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刑事拘留,货拉拉平台也已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但对该事件的反思无需等待调查结果,因为在深层意义上,车某某的死亡所暴露的是全互联网平台的监管痛症。
- 王琪董宏伟
- 关键词:过失致人死亡罪死者家属互联网平台和解协议刑事拘留
- 人性尊严与农民平等权的保护
- 2010年
- 人性尊严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其之于人的如此重要作用,决定了它在宪法和人权保障中的核心地位。然而,农民的弱势处境导致其平等权利的落空,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侵害农民人性尊严这一社会现象,该现象的存在违背了人性尊严在主体、内容及目的方面的价值要求。因此,为消除其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尊重客观现实的前提下,课负农民、市民与国家以相应的义务,是保护农民平等权,进而维护农民人性尊严的现实路径。
- 龚向和董宏伟
- 关键词:人性尊严农民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