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强
- 作品数:7 被引量:16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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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救济路径探析
- 2022年
-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加强公民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已经成为当前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由于涉及大数据经济发展、人格权保护、社会管理等多方面因素,不同领域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程度存在一定区别。从权利保护的角度分析,在消费领域开展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既存在紧迫的现实需求,也有比较充分的法律依据。基于消费者私益诉讼、行政管理等救济措施的局限性,结合大数据背景下公民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呈现出的集合性、公益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保护此类权益的应然选择。为充分发挥该类诉讼的功能作用,需要从明确功能定位、扩大主体范围、改革证据制度、规范损失赔偿、构建综合体系等方面进行探索完善。
- 陈东强
- 关键词:个人信息权
-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合同的性质及纠纷处理原则
- 2020年
- 在“三权分置”视野下,以其他方式订立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家庭承包方式订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呈现出更多不同特点,由于不直接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因素,该类合同涉及的权利为土地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签订不具有创设物权的效力。修改前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以其他方式和家庭承包方式订立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性质上没有进行明确区分,均规定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加之种种因素,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多发,法律适用也存在较大争议。在纠纷解决中,有必要厘清该类承包合同的性质和特点,明确法律适用的一项重要考量因素,在于依法鼓励和保障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行使和流转,促进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 陈东强
-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报告被引量:2
- 2015年
-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我国土地管理法按照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所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依法设定的,以营造并保有建筑物、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土地使用权。1《物权法》第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我国现行土地立法没有明确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刘爱卿王永起栾建德陈东强李明明
- 关键词: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
- 劳动合同制度视角下的劳动争议纠纷——关于全省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
- 2009年
-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有关法律程序问题(一)关于征缴社会保险金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应否受理的问题国家依法推行的社会保险主要有五类。
- 王永起于军波陈东强
- 关键词: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社会保险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的可得利益损失
- 2023年
- 问题与观点全奕颖: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是否能支持可得利益损失的问题,值得大家关注。我们北京法院最近有这样一个案件,请李坤法官介绍一下案情。李坤:基本案情是: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收取保证金100万元。承包人进场后,发包人一直未下开工令。
- 全奕颖李坤谭振亚吴行政孙世乐卢薇薇黄宏伟陈斌章玉萍陈东强韩浩黎明袁正英蒋庆琨王楷张熙坤
- 关键词:可得利益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发包发包人
- 关于胎儿利益保护法律适用问题的探讨被引量:4
- 2017年
- 民法总则在构建内涵丰富权利体系的基础上,彰显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特别强调了对特定群体的保护。尤其引人注意的是第一次在立法中规定了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充分体现了对人身权利的人文关怀。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第16条的规定,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审判工作中需要探讨及明确的热点问题。
- 陈东强
- 关键词:民法总则胎儿利益保护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与规制被引量:10
- 2018年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承包人基于《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享有的法定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一般债权受偿,对涉及建设工程债权清偿的顺位产生较大影响,成为涉及发包人、购房者、抵押权人、金钱债权执行人等权利纠纷的一个重要焦点和难点问题。由于该项权利的行使受双方当事人合意及履约情况影响,且不履行物权的权利登记和公示程序,在行使的权利主体、债权范围、权利客体、行使期限、主张方式、规制措施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在实践中亦存在以主张优先权为由逃避债务的诉讼风险。本文拟对其行使和规制的常见问题进行厘清和规制。
- 陈东强
- 关键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权利主体权利客体行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