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芝华
- 作品数:42 被引量:107H指数:6
- 供职机构:山东交通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交通运输工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试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四大瓶颈问题
- 2007年
- 尽管与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具有同源性,但由于不同的发展历程,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未能吸收近现代刑法学发展进程中的许多重要成果,因此其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不法理论与责任理论这几个方面始终存在着一些制约自身发展和改革的瓶颈问题。从刑法学的角度出发,遵循犯罪构成理论发展的规律,正视和解决这四大问题,才是发展和改革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正确思路。
- 丁芝华
- 关键词: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构成理论
- 试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中的四大基础关系
- 2007年
-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难有突破"的关键原因在于过去研究中始终未能处理好四大基础关系,即行为人与行为的关系、行为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关系、行为与环境的关系、事实与规范的关系。如何处理这些关系,不但决定了犯罪构成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而且决定了是否能够科学地揭示出犯罪构成体系的内外部关系,从而决定了犯罪构成体系建构是否具有科学性、实用性与前瞻性等。深入探讨这些关系对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本土化建构是一个较有价值的全新路径。
- 丁芝华
- 关键词:犯罪构成理论
- 国外公共管理中的部门协同机制研究述评被引量:1
- 2016年
- 基于对公共管理领域中大量的实践考察和总结分析,国外学者对部门协同进行了可谓海量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包括部门协同的概念、动因、类型、运行机制、开展流程、影响因素等诸多内容。其中,有关运行机制的研究为重中之重。对于该内容,学者们提出了非常多的、有见地的观点。这些成果对于人们认识和研究部门协同将起到重要作用。从总体上看,有关部门协同机制的研究仍处于一个不断尝试、探索的阶段。
- 丁芝华
- 关键词:公共管理
- 恶势力犯罪团伙特点及其治理策略被引量:3
- 2006年
- 恶势力犯罪团伙与黑社会具有相似性,但与黑社会又有很大差别,在形成和组织结构方面具有自己明显的特点,在实施犯罪方面,也有着突出的活动规律。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原因,将与恶势力犯罪团伙作斗争与打击黑社会犯罪结合起来,是实现社会防控的一项较理想的策略。
- 丁芝华
- 关键词:黑社会犯罪控制
- 国内外城市公共交通规制研究综述
- 2016年
- 一、国内研究现状
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政府在一些方面上进行的规制还尚未定型,仍处于一个尝试和探索的阶段。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规制也不例外。因而,近些年来国内有关城市公共交通事业规制的研究比较多。1.国内研究者从公用事业属性、市场化改革、交通经济学、可持续发展、公共经济学等视角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规制进行了研究公用事业属性视角是以分析城市公共交通事业作为-种公用事业所具有的性质和特点为基础和依据,探讨该事业的规制问题.国内研究者大多采用了该视角。
- 丁芝华
- 关键词:城市公共交通政府规制规制改革
- 美国的“校车让停法”推介被引量:3
- 2008年
- 美国极为重视校车的安全,除了在技术标;隹与法律上为校车设备、校车运营、校车检查等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在法律上为校车通行提供了极大的优先权。有关校车通行优先权的法律规定被称为《校车让停法》(School Bus Stop Law)。
- 丁芝华
- 关键词:校车推介STOP优先权技术标
- 影响教学改革的大学生惰性学习心理刍议被引量:1
- 2009年
- 阻碍大学课堂教学改革的因素既有宏观因素,也有微观因素。从微观因素分析,当前我国一部分大学生存在惰性学习心理,这种心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大学课堂教学改革陷入了困境。对此,人们应采取对策加以克服。
- 丁芝华
- 关键词:教学改革心理学
- 事后与事前分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辩护
- 2009年
- 单纯从事后角度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固然有些不符合公平原则,但从事前角度分析,它能够促使机动车一方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积极地避免交通事故,而且它合理地解决了交通事故风险承担问题,有利于风险的避免。
- 丁芝华
- 关键词:事后分析严格责任过错责任
- 美国的校车安全立法研究被引量:10
- 2010年
- 在美国,校车是孩子们上下学、参加课外活动的首选交通工具。介绍了美国的校车安全立法情况,主要涉及校车的类型与安全技术标准、校车的安全标志与装置、校车的营运管理、校车的通行规则等4方面的内容。科学、完备的立法使美国建立起了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了校车运行的极高安全性。为我国的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 丁芝华
- 关键词:校车
- 加强水上交通事故刑法惩治的对策
- 2009年
- 多年来,我国在追究水上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方面存在实际追究偏少、定罪存在混乱与处罚失衡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认识上不足、立法设定不当、概念界定不清、处理目的存在偏差、缺乏具体的定罪和处罚标准等。因此,在当前水上交通安全严峻的形势下,需要针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采取加强认识、完善立法、制定具体的定罪和处罚标准、强化管理监督等强有力的措施,以强化水上交通事故刑事责任的追究。
- 丁芝华
- 关键词:水上交通事故惩治刑法处罚标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