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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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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生产企业的避税与政府部门的反避税
2005年
2002年以来,全国大中型白酒企业大多数都成立了销售公司,为的是规避消费税。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财税[2001]84号《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即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在原缴纳消费税税率(25%、15%)的基础上,从量定额再每斤(500克)征收0.5元的消费税,由此提高了白酒生产企业的税负,加重了企业负担。
嘉俊文
韩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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