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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松

作品数:11 被引量:26H指数:3
供职机构:哈尔滨商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医药卫生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哲学宗教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5篇法治
  • 4篇群体性
  • 4篇群体性事件
  • 2篇社会
  • 2篇侵权
  • 2篇法律
  • 1篇心肌
  • 1篇严格责任
  • 1篇再审
  • 1篇征收
  • 1篇征收过程
  • 1篇正义
  • 1篇政府
  • 1篇政府公权力
  • 1篇政治
  • 1篇政治文明
  • 1篇秩序
  • 1篇中国社会
  • 1篇社会构建
  • 1篇社会治理

机构

  • 11篇哈尔滨商业大...
  • 2篇黑龙江大学

作者

  • 11篇刘雪松
  • 5篇宁虹超
  • 2篇刘青杨
  • 1篇于静
  • 1篇王福友
  • 1篇吕正

传媒

  • 2篇哈尔滨商业大...
  • 1篇商业研究
  • 1篇理论探讨
  • 1篇学术交流
  • 1篇黑龙江社会科...
  • 1篇求是学刊
  • 1篇北方论丛
  • 1篇学习与探索
  • 1篇黑龙江省政法...

年份

  • 1篇2018
  • 1篇2016
  • 1篇2015
  • 6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06
1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市场经济维度下政府公权力法治化研究
2016年
当前,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主要在于政府公权力对市场经济干预过程中法治的缺失。政府公权力干预市场经济运行具有合理性,实现市场和政府的良好关系,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关键在于市场经济领域政府公权力的法治化构建,实现公权力行使者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市场经济问题。主要应做好两方面工作:张扬法治精神,推动公权力的自我约束;构建法治秩序,推动公权力的制度约束。
宁虹超刘雪松
关键词:市场经济政府公权力
论“社会人”利益伦理与现代法律精神的正相关被引量:1
2012年
利益伦理主要在于揭示个人之间、群体之间、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无论是现实主义、自由主义还是社群主义,都无法准确把握利益伦理之要义。既关注个人利益追求又注重社会道德、社会责任与社会贡献的"社会人"利益伦理与现代法律精神契合支撑,为建立完善的利益创造、分配、调整与矛盾化解体系提供了有益的价值指标。
刘雪松宁虹超
关键词:现代法律精神
土地征收过程中侵权责任的成因——以维护私权为价值基点被引量:1
2011年
通过对征收中侵权责任产生的构成要件的分析,明确土地征收侵权责任形成的原因,并形成权利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机制,从而使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征地者的私权得到维护。
于静刘雪松
关键词:土地征收公共利益侵权
中国社会现代性转型期解决群体性事件的思维进路——从法治秩序到法治文化被引量:4
2012年
在中国社会现代性转型期,传统性与现代性在价值领域持续对立冲突,而这种价值冲突也传递至社会制度领域,造成了现代性制度完整性的缺失与功能的弱化。社会制度定位摇摆与功能弱化,导致了社会秩序的混乱与社会构架的畸形发展,群体性事件由此产生。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关键在于构建有效的法治秩序,而确保法治秩序有效性的思想、价值前提就在于法治文化的弘扬。弘扬法治文化为现代性价值的凝聚与成长创造了可能,也决定了法治秩序的自然生成,从而为法治秩序提供内在的价值支撑,进而实现法治秩序对群体性事件的有效化解。
刘雪松宁虹超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法治秩序法治文化
利益保障视野下“群体性事件”的法治进路被引量:3
2012年
当前,我国社会逐步形成了由多元利益主体、多元利益客体、多元利益意识与多元利益追求有机构成的多元化利益格局,该格局中各种利益交织共生,彼此制约影响,甚至产生矛盾冲突。由于解决利益矛盾的理念与制度缺失,多种利益矛盾的激化风险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由此催生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有效防控群体性事件的根基在于理清社会多元利益、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和公民集体行动这三个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构成要素的现实机理与逻辑关系,从而把握群体性事件的演进过程与症结所在,进而为预防与化解群体性事件找到法治思维进路,即以利益保障为要旨,将社会多元利益、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与公民集体行动纳入法治轨道,把法治作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现代制度的秩序保障与支撑,赋予法治以确保利益的有效保障与公正分配的重要使命,通过法治精神的引领与法治秩序的规范,促进三个要素的法治脱胎于有机协调,构建法治关怀下的和谐利益关系,最终实现对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防控。
刘雪松宁虹超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法治
对死者人格商业化利用的法律保护
2015年
"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一案再次引发了对死者人格商业化利用的保护思考。对死者人格的商业化利用既涉及死者的人格尊严,又涉及其继承人的财产利益。从法理上论证了对死者人格商业化利用保护的正当性与必要性,通过借鉴国外对死者人格商业化利用的保护的模式,提出对于死者人格商业化利用的保护制度。由于死者人格商业化利用的特殊性,继承人在行使其继承的死者人格商业化利用权时,应当受到利用范围和方式的限制,最后提出了对死者人格商业化利用的具体保护措施。
刘雪松吕正
关键词:死者人格利益继承人
去葡萄糖竹节参皂苷Iva抗心肌缺血再灌注线粒体损伤作用及机制的研究
刘雪松
文献传递
法治背景下“利益”再审视与和谐社会构建被引量:2
2012年
"利益"因素历来是社会成员关注的热点,社会成员尽其所能追逐利益的时候,需要有强制性规范来约束,法律的介入变得尤为重要。本文以法治社会为背景,重新审视利益的本质属性、利益矛盾的表现形态、利益的调整机制,提出在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要逐步实现让权利入主而让权力退场,通过法治抑制公权的膨胀,赋予社会成员以权力即通常所说的自主权,将利益纳入法治化的博弈渠道;通过社会成员相互间自由竞争、博弈,促使社会成员和谐共存。
刘雪松刘青杨
关键词:法治和谐社会
群体性事件处理机制的法理检省与重建被引量:6
2012年
依意识形态观念去看待并处理群体性事件,会基于对参与者忠诚性的排斥而将群体性事件定位于先在的恶,并试图在实践中消除群体性的权益诉求方式。现代多元社会中群体性事件的出现乃社会常态,应在政治文明建设目标的指引下和法治国家的框架内,实现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态度和处理方式的转换。主体间性是群体性事件处理的思维进路,坚持处理者与参与者平等原则,重在改进政府工作并深化与公众的理性沟通。群体性利益诉求乃群体性事件处理的核心,应通过认真对待权利及回应型处理具体事件等化解和保障群体性利益诉求,以达发挥群体性事件外部正效应之目标,并促进法治秩序的实现。
刘雪松刘青杨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政治文明回应型法
论作为侵权行为法价值基础的矫正正义被引量:9
2006年
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并不是分别代表立法正义与司法正义,矫正正义也不是以分配正义为前提,二者是法律配置资源的两种方式,矫正正义意味着损害的解决与行为“不公”相联系。过错责任原则所体现的矫正正义只是一个特定的形态,严格责任的存在基础仍然是矫正正义。应该把矫正正义确立为侵权行为法的价值基础,以树立侵权行为法的独立品格,并使其不断进行制度创新。
王福友刘雪松
关键词:侵权行为法矫正正义过错责任严格责任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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