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鹏飞
- 作品数:34 被引量:96H指数:5
- 供职机构: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安徽省法学会课题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当事人权益保障研究被引量:1
- 2014年
- 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我国只是在自诉案件中存在着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中不存在当事人和解的法律空间。但是,在实践中,各地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司法试验,对特定公诉案件中的刑事和解问题进行探索。学术界对刑事和解的研究较为活跃,不仅借鉴西方国家的"恢复性司法"理论对实践中的创新进行理论论证,同时也研究了实践中的一些乱象并提出应对建议。我国2012年对刑诉法进行修改。
- 蒋鹏飞
- 关键词:公诉案件和解程序刑事和解公安司法机关
- 欺诈性侦查合法性评价的法律规范系统之理想构建被引量:1
- 2014年
- 欺诈性侦查合法性评价的法律规范系统的理想构建,要遵循"例外证成"分析框架,将概括禁止原则作为最为主要的前提性原则。在进行法律规范识别时,要分析欺诈性侦查行为是否违反了某项禁止性法律规则,以致不能推翻法律的概括禁止;如果未违反,要结合"综合全部案情"检验方法与其他原则,分析能否推翻法律的概括禁止,从而使其被认定为合法行为。《刑事诉讼法》第50条与欺骗性取证相关的部分,只宜解释为对欺骗性取证予以概括禁止的法律原则,而不宜解释成绝对禁止性法律规则。它可以作为对具体的欺诈性侦查行为进行合法性辨识的论证前提。
- 蒋鹏飞
- 关键词:法律规范刑事诉讼
- 论法制现代化范畴能力的改善空间与提升策略被引量:2
- 2012年
- 法制现代化的范畴能力是指其反映现实、评价现实、规范现实与指引现实的能力。法制现代化具有较强的范畴能力,但是由于其不尽适当的时间维度、与西方中心主义的过分纠缠、与对立范畴的复杂关系以及宏大叙事的色彩,使这种能力有着一定的改善空间。提升法制现代化的范畴能力,应强调其内部的合理化这个要素,从宏观思辨转向微观论证,以个案的合理性分析来实现具体正义。
- 蒋鹏飞
- 关键词:法制现代化西方中心主义
- 论刑事强制医疗的解除条件:基于“人身危险性”的三维审视
- 2025年
- 在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被医疗人如果恢复理性能力,不再对公共安全形成现实威胁,有权通过强制医疗的解除重返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强制医疗的解除规定了人身危险性条件,可从法律解释、证据证明与司法审查三个维度对其进行研究。在法律解释方面,应当从事实与规范两个方面对人身危险性进行合理解释。其中,人身危险性的规范维度,涉及法院对被医疗人被解除保安处分、重返社会的适宜性和合理性的判断。在实践中,对人身危险性的事实基础的证明存在较大问题。为此,应当采用多元化的证明方法,规定由申请人承担证明责任,设置“清楚和有说服力的证据”的证明标准。另外,现行强制医疗解除的审理程序存在形式化、书面化及职权化等问题,应当推动该程序的诉讼化转型,使法院可以对人身危险性条件进行实质性、亲历性与对抗性审查。
- 蒋鹏飞
- 关键词:人身危险性精神病人
- 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若干经验研究被引量:8
- 2007年
- 哈佛大学法学院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方法主要有三种:法律诊所教育、法律援助以及模拟法庭竞赛和教学.学生在实践能力培养的过程中有着极为明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主导性,享有较为广泛的自由.同时,法学院有专职教师队伍从事实践环节的教学与指导,并且重视与官方机构的协调采创建学生实践锻炼的平台.这些经验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有着一定的启示意义.
- 蒋鹏飞
- 关键词:实践能力培养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法律援助
- 我国侦查结构及其完善——以2012年刑诉法修正为背景
- 2012年
- 随着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我国侦查程序的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完善,但是依然存在着不合理之处,如侦查程序主体地位虚化、控辩对抗不足与缺乏中立的审查机关等。为进一步合理化改造侦查结构,我国应当确立侦查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的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主体地位、强化控辩对抗与强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客观公正义务等。
- 蒋鹏飞
- 关键词:侦查结构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人权保障
- 强制猥亵犯罪案件的司法处理:问题与对策被引量:1
- 2019年
-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处理强制猥亵案件时,有时机械地理解、泛化地适用刑事印证证明规则,在遇到“一对一”证据之时,不敢或不愿认定存在犯罪事实;有时对强制猥亵之“强制”持狭隘理解,将强制猥亵案件降格处理,导致对加害人打击不力。为解决前述问题,司法机关应正确适用刑事印证证明规则,妥善把握“强制”的含义,秉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与尊重女性的原则,依法处理强制猥亵案件。
- 蒋鹏飞
- 关键词:猥亵
- 刑事侦查中线人使用的二元法律规制被引量:5
- 2013年
- 侦查机关可以利用线人收集证据与信息,但是线人使用也可能带来伪造证据、诱惑犯罪等弊端,由违法犯罪人员充任的线人更是如此。可以利用侦查契约理论与正当程序理论、人权保障理论等对线人使用进行分析,为相关的法律规制奠定基础。线人使用的二元法律规制分别是以侦查契约理论为基础的"契约内"规制,与以正当程序理论、人权保障理论等为基础的"契约外"规制。
- 蒋鹏飞
- 关键词:线人正当程序
- 涉罪精神病人实质性辨认能力的理论阐释被引量:2
- 2024年
-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人常规性采用实质性辨认能力的术语及判断标准,对刑事责任能力进行评定,司法人员对此予以高度尊重。这是我国处理精神病人涉罪案件的鲜明特色。但是,实质性辨认能力的含义及其与辨认能力的关系,存在一定的争议,同时有学者主张否定实质性辨认能力丧失的应有法律意义。对此,应当从量与质、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实质辩证统一的角度理解实质性辨认能力及其丧失的内涵。涉罪精神病人因受到病理性精神症状的支配,虽然在表面上可“认识”其行为的规范属性,但在本质上对此不能“理解”,即为丧失实质性辨认能力,应被评定无刑事责任能力。经过合理阐释的实质性辨认能力理论,有助于落实刑法的规范性要求、维系“不法”与“责任”二分的犯罪论逻辑,也可为司法机关妥当处理案件提供理论工具。
- 蒋鹏飞
- 关键词: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
- 论司法人员非法欺骗性取证的法律处遇1
- 2015年
- 司法人员所实施的非法欺骗性取证,与刑讯逼供不同,只是一种"相对之恶"。在如何应对与处置这类非法行为上,法律处遇的概念与程序性制裁相比,可以更好地表述司法现状与进行利益平衡。司法人员的非法欺骗性取证,固然是非法行为,但是对其中一部分予以容忍,是理想向现实让步的无奈之举,也是为了更好地追求实体正义。非法欺骗性取证法律处遇的理想意义上的法律规范系统,以概括性否定原则为基础,是解释《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学术背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应被解释成对非法欺骗性取证进行法律处遇的一项特别的否定性法律规则,但是却不是唯一的一项法律规则。
- 蒋鹏飞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