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红羽
- 作品数:8 被引量:19H指数:3
- 供职机构: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司法调解的生产机制——以个案为例的研究被引量:2
- 2010年
- 本文通过对一个司法调解个案进行剖析,解释其间法官与当事人的调解策略的生产机制。调解策略是行动者在结构中的位置潜在隐含着的行动方式,并且法官与当事人基于一种支配与误识的关系形成策略的契合,如此,才使得该个案以司法调解的方式结案。由此必须对该个案所涉及的法庭所在的司法场域的结构与法则,进而对司法场域由以获得合法性的政治场域进行分析,才可能真正发现调解的生产机制。
- 武红羽
- 关键词:司法调解支配
- 走向法治:中国法律主体角色意识发展研究
- 武红羽
- 关键词:主体角色法治主体角色意识
- 司法调解的生产过程——以司法调解与司法场域的关系为视角
- 近年来,随着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化、西方化思路的反思以及对社会秩序和司法的社会效果的关注,尤其是随着“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同时伴随着对西方ADR机制(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了解和引介,在最近的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在我国...
- 武红羽
- 关键词:司法调解司法场域社会秩序权力支配
- 论权利义务之间的转换被引量:2
- 2013年
- 法律权利转变为法律义务和法律义务转变为法律权利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法律发展常态,也是社会转型的微观显现。研究权利义务之间的转换既可以充分认识人类社会的转型,同时也可以为在一定社会情境下将何种行为确认为权利义务提供理论基础。因此,需要对权利义务之间转换的原因、表现以及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
- 钱大军武红羽
- 关键词:权利义务社会转型
- 意思自治的幻象与权力支配——司法调解中的当事人与司法场域
- 2010年
- 论文讨论的是当事人以及他所代表的社会场域与司法调解的关系,包括当事人与法律、当事人与司法权威、当事人与社会结构的关系,并得出下述结论:司法调解实际上是以一种当事人对权力支配的不意识甚至是依赖为前提才得以完成的。也就是说,司法调解实质上是司法的供给与社会的需求之间的某种同源性造成的,它既不是法院或者政治领域的单方面强加,也不是社会的单方面需求的产物,而是两个历史相遇的结果。
- 武红羽
- 关键词:意思自治权力支配司法场域合法性
- 公共权力的法学阐释被引量:9
- 2006年
- 因为公共权力本身容易导致腐败的特性,对公共权力给予必要的限制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要想对公共权力的限制能够有的放矢和真实有效,就必须对公共权力概念本身给予解析,显现其构成要素。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在法律上,公共权力首先表现为强制力;其次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是一种不能被抛弃的权利;最后公共权力的内核是一种易异化的法律义务。而造成公共权力腐败的原因正是因为它的核心要素是一种易异化的法律义务。
- 钱大军武红羽
- 关键词:公共权力强制力法律权利法律义务
- 司法调解的生产过程
- 近年来,随着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化、西方化思路的反思以及对社会秩序和司法的社会效果的关注,在我国出现了重申司法调解的政治动向以及实践转向,并引发了调解研究的热潮。面对今天纷繁复杂的调解实践和对调解的大量研究,本文试图从目...
- 武红羽
- 关键词:司法调解场域
- 文献传递
- 法学案例教学法探讨被引量:3
- 2004年
- 试图通过对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前提问题,如案例,法律规则,法律问题,法学教育等问题进行清理和分析,而达到一个对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合适的定位。由于抽象规则与具体案例间的矛盾,对规则的遵循与对规则的追问之间的矛盾,法学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间的矛盾,以及教学的主体与客体间的矛盾等等,法学案例教学法不应当是一个解释,一个例证,一个辅助工具,而应当是一个起点,一个对照,一个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媒介。
- 司景辉武红羽
- 关键词:法学案例教学法法律规则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