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景元
- 作品数:45 被引量:103H指数:6
- 供职机构:扬州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文化科学更多>>
- 合作社成员的异质交恶病:症候、诊断及其法律良方
- 2024年
- 合作社商事化转型中出现惠顾成员与投资成员的异质分化。理论上,异质成员行为存在着互利与互害两种可能性,但在实践中,两者因身份来源与利益诉求的差异而更易发生互害,甚至恶化为成员异质交恶病。这种成员异质交恶病肇始于成员身份与职业的区分,并在民主管理中进一步发展为非理性竞争,直至上升到成员为决策控制权而争夺。为此,合作社需要一副防治成员异质交恶病的法律良方。文章主张法律良方应基于合作社民主进阶理念,行动方案必须以从成员身份到成员契约的法律转向为前提,通过对成员管理的民主绝对化进行纠偏以及实现从单方成员控制到异质成员合作治理转型等为基本框架。
- 郑景元
- 关键词:合作社
- 困境与出路:设立中公司人格研究被引量:10
- 2006年
- 研究设立中公司人格的取得,须从公司设立要件的形成入手。公司设立须具备人、物、行为与组织等四个要件,在其形成中,设立中公司取得了有限人格。但该人格只是一种抽象人格,并没有被具体化,因而在理论与司法上展开了激烈地争论。设立中公司人格具有商事合伙组织的法律性质,这为解决理论与立法的困境提供了一个出路。
- 郑景元
- 关键词:发起人人格
- 关于我国市场经济中商事主体的种类——商人法定主义的困惑与出路
- 2005年
- 一、引言
法律的宗旨在于推动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法律规定的商人形态不应宥于既定的形式规制,而应该遵从市场经济的实质需求.商人法定主义应该被适当柔化,而辅之于主观主义商人与客观主义商人的合理内涵.
- 郑景元
- 关键词:市场经济商事主体《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 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制度之困境与出路被引量:3
- 2010年
- 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制度存在所有者缺位、经营者腐败以及监管者越位等诸多问题。在对既有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制度问题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转变产权观念、建构信义义务体系与社会合作关系等三个建设性方案。
- 郑景元
- 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属性——功能异化及其限度被引量:7
- 2013年
- 法律属性的研究在整个农村信用社法律制度研究中居于前置性地位。我国民商法学界围绕农村信用社属于企业法人还是非企业法人,营利法人还是非营利法人以及公益法人还是互益性法人等三个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议,且至今仍无定论。为此,厘清农村信用社法人属性问题至为必要。从法人类型看,农村信用社是一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经济组织,属于新商人;从法人性质看,农村信用社是一种与营利法人有着本质区别的非营利法人;而从法人目的看,农村信用社是一种与公益法人相并列的非营利组织,隶属于互益法人。综之,我国农村信用社从公权羁绊下异化而为一种互益性的非营利新商人,但其不应外拓为营利法人或者慈善法人,这是它应恪守的必要限度。
- 郑景元
- 关键词:非营利法人
- 论反垄断法的价值体系——写在中国《反垄断法》出台之前被引量:6
- 2004年
- 反垄断法的价值体系应包括价值目标、价值评价和价值取向三个方面。价值目标包括实质公平正义、社会整体效率和有效竞争秩序。价值评价是从应然层面来评判法律价值,特指依据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对竞争行为作出的积极或消极判断。价值取向即价值选择,是从实然角度谈法律价值。有效竞争秩序是反垄断法的最高价值,不能选择,只能遵守。价值取向只限于公平与效率,二者有时表现为兼顾一致,有时发展成协调冲突,要具体情形具体解决。
- 郑景元
- 关键词:《反垄断法》法律价值秩序实质公平
- 论我国农村信用社盈余分配的法律控制——规范与发展之间
- 2011年
- 农村信用社的盈余分配涉及到对社股财产的分配正义的问题。为此,法律有必要通过对盈余分配的控制来有效遏制农村信用社的商业扩张,又能与公益主体划清界限,以求得规范与发展之间的平衡,从而秉持为农民这类弱势群体所特需的信用构造。
- 郑景元
-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盈余分配法律控制
- 公司设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 2009年
- 在发起人订立发起协议后,公司成立前的这个时段存在着一个相对独立于发起人的法律实体,被称为设立中公司。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人、物、章程、组织等实体要件以及程序要件的规定存在着严重缺陷。这些缺陷造成了公司法务的极大困惑,需要加以修改和完善。
- 郑景元
- 关键词:法律风险实体要件程序要件
- 公共利益概念之检讨——以社会公平为视角
- 2008年
- 社会公平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其可被用来对公共利益进行法律价值评价。该评价主要包括:公共利益必须以民主宪政为前提,以一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为需求主体,以经济、制度与伦理需求为内容。
- 郑景元李万强
- 关键词:社会公平公共利益
- 合作社法律目的二元论——以双重目的论为依归被引量:11
- 2009年
- 我国立法对合作社法律目的之规定存在诸多抵触之处,这引发了我国民法学界的激烈争论。目前学界围绕合作社的法律性质提出了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中间法人、合作社法人、特殊法人、双重本质与整体本质等学说。其中前三项为当下主流观点,但存在着单一目的论的致命缺陷;后几项仅有少数学者认可,并也具有明显的缺陷性。为此,我国合作社的法律目的应定位于公私合作法人而采取双重目的论。
- 郑景元
- 关键词: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