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树
- 作品数:28 被引量:61H指数:5
- 供职机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湖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代位追偿方法索债的法律规则被引量:1
- 2016年
- 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而且以自己的名义操作,这是索取债务的合法方式,可以保全债权,实际上增加了偿债主体,多个保障。需要厘清代位追偿要件。
- 刘兴树
- 关键词:代位追偿债权人债务人要件
- 论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被引量:15
- 2002年
- 无效婚姻是不具备合法的婚姻成立要件因而不产生夫妻权利义务的“婚姻”。我国现阶段无效婚姻仍然普遍存在 ,对当事人、家庭和社会都产生了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新婚姻法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 ,填补了这方面的立法空白。比较无效婚姻的立法 ,应注重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成要件以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 刘兴树张云
- 关键词:无效婚姻违法婚姻撤销婚姻
- 浅谈房地产企业破产中消费性购房人优先权的实现
- 2021年
- 购房人权利优先是基于居住利益至上的考虑而做的特别突破,这种突破要求管理人在消费者购房人的识别上要采取慎重的态度。房地产企业破产涉及购房人、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人等诸多利益主体,其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安排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文章从购房人缴纳全部购房款的处理;购房人缴纳大部分购房款的处理;购房人支付小部分购房款的处理;购房人违约金、赔偿金、利息损失、房屋差价款按普通债权处理;实务操作必须对消费者购房人的认定进行严格把握等五部分内容,阐释了实现消费者购房人优先权应该明确操作路径,以期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房地产企业破产中消费性购房人的优先权。
- 刘兴树高红漫
- 关键词:购房人优先权取回权
- 城市土地出让及房屋拆迁民法适用的法理探析被引量:3
- 2007年
- 作为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城市土地和私权主体享有所有权的城市房屋,在出让、拆迁行为中都大量适用民法调整,公权力不应逾越界限。我国征地拆迁补偿含有强烈的民法因素,司法救济中应尊重民事权益,适用民法救济。
- 刘兴树王云辉
- 关键词:城市土地出让房屋拆迁民法适用
- 我国信访事项处理机制运行不畅的原因与对策
- 2021年
- 信访具有中国特色,最初设立的目标是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冲突化,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甚至取代民意表达渠道成为信访的首要功能。相应的,信访减损司法权威,其化解矛盾的效率低微,且会加重党政机关的负面评价,使得信访事项处理机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备受质疑。从程序法的视野分析信访事项处理机制整体运作的困境与原因,探析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处理以及执行之间存在的耦合性,完善我国现有信访事项处理机制设计中的不足,十分必要。
- 刘兴树
- 关键词:信访耦合性
- 我国房地产税收现状的法律考察
- 2011年
- 房地产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但由于存在严重的偷漏税,其纳税贡献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不匹配。文章对这种现象从法理、立法、执法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 刘兴树
- 关键词:房地产税税收法律主义税制
- 学校教育关系当属社会行政法律关系——从校园伤害的归责视角被引量:2
- 2009年
- 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需明确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学校对学生具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这对于学校来说是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属教育管理关系,当属社会行政法律关系性质。对学校的责任认定应以其是否善尽教育管理保护职责为标准,依行政程序负过错责任。
- 刘兴树
- 关键词:校园伤害教育管理社会行政法律关系
- 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 2017年
- 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经济转变为依赖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经济,需要立法推进。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作了努力,但还有不足,立法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完整的体系、具体的操作和可行的程序。
- 刘兴树
- 关键词:循环经济
- 体育无形资产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 蒋新苗李艳翎李先波肖北庚王爱平刘兴树吴智郑远民熊任翔何旦喜
- 此课题的完成将为体育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解决基本的法律概念和法律理论问题,构建其法律保护的理论框架,为今后的研究打好基础,为相关的立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 关键词:
- 关键词:法律保护体育无形资产
- 质疑“学校监护”被引量:8
- 2002年
- 关于“学校监护责任”问题存在许多模糊认识。对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伤害事故,许多人认为学校应无条件赔偿损失,承担无过错责任即监护责任。学生在校是其监护人适时适当的一种“监护脱手”,是一种特殊的监护形式,不构成监护关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委托监护人”,只有在有过错的前提下才对事故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而判断学校过错不能随意化。建议制订《学校法》以弥补教育法、民法监护制度的不足。
- 刘兴树
- 关键词: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责任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