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文莉
- 作品数:30 被引量:301H指数:8
- 供职机构:绍兴文理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农业科学更多>>
- 论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生效主义——基于不动产登记价值功能被引量:1
- 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未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与权利变动的关系。土地登记兼具私法功能和公法功能,宅基地使用权是实行登记生效主义还是登记对抗主义,仅仅着眼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私权维度予以考察未免有失偏颇。无论是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土地用途管制的实施,还是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程的推进,均有赖于健全完备的宅基地登记信息资料。明晰宅基地权利归属,消除引发宅基地纠纷的隐患,促进和谐农村的构建也同样离不开宅基地登记信息资料。实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生效主义,能有效引导农民的登记行为,从而构建起完善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信息系统。在农村居民点实行跨村乃至跨乡镇整理以后,农村熟人社会已经演绎成半熟人社会,乃至陌生人社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借助于登记这一公示形式来表彰其权利的存在便成为立法之应然选择。
- 喻文莉
-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生效登记对抗
- 论无效婚姻及其防治
- 1993年
- 婚姻无效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如美国、法国、英国、瑞士、日本、前苏联等其他国家。我国80年代婚姻法没有直接明文规定无效婚姻,但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明确提出了无效婚姻,该法第9条第2款规定,
- 喻文莉周红
- 关键词: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制度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登记婚姻法
- 市场经济与合作社立法被引量:5
- 2002年
- 一、合作社——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散的农户作为民事主体单独进入市场,通过契约实现市场交易,其代价极为高昂,高昂的交易成本几乎将单个农户的剩余利益消耗殆尽。按照经济学原理,合同的签订与实施需要付出成本即交易成本,这些成本便成为合作的障碍。考特和尤伦将这些成本归结为信息传递成本、对策成本和监督成本三类。
- 喻文莉
-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市场经济合作社
-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研究
- 宅基地使用权滥觞于人民公社时期,是国家实现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目标的历史产物,它是以城乡二元户籍制为基础,以限制城乡人口流动为初衷,以耕作为农民的唯一谋生手段,以宅基地的生存保障为唯一功能而作出的一种制度安排。作为集体经济...
- 喻文莉
-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农民权益社会转型
- 文献传递
- 诉讼时效应以请求权为客体被引量:10
- 2006年
-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增进交易秩序,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将诉讼时效的客体界定为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中的物之返还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应纳入诉讼时效的客体范畴;物权请求权中的妨碍排除请求权和妨碍预防请求权无诉讼时效之适用余地,人身权请求权亦应排除在诉讼时效的客体之外。
- 喻文莉
- 关键词:诉讼时效客体请求权诉权
- 论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被引量:17
- 1999年
-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维护交易安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亟需建立此项法律制度。本文就善意取得制度的起源、价值功能、构成要件及其效力等理论问题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探讨,并对学术界所主张的传统观点提出了多处商榷意见。
- 喻文莉
- 关键词:善意取得交易安全取得时效
- 占有制度之探究被引量:4
- 2001年
- 近现代民法上的占有制度乃是罗马法占有制度与日耳曼法占有制度交互作用、共同孕育的产物。占有制度的价值功能在于维护财产占有秩序和交易安全。中国物权法应确立由所有权、他物权和占有构筑起来的物权法体系 ,而没有必要突破这一传统的物权法格局。
- 喻文莉
- 关键词:物权法罗马法日耳曼法
- 论物权请求权之消灭时效被引量:1
- 2004年
- 物权请求权究竟应否成为消灭时效的客体不能一概而论 ,应区别各类物权请求权 ,分别对待。将未登记财产和已登记之不动产的返还请求权纳入消灭时效的客体范畴有助于实现物尽其用 ,地尽其利的社会价值目标 ,并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 ,维护交易安全 ,同时也是生存利益优先保护的价值理念在时效制度上的体现。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预防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的制度安排使静态安全和动态安全一体获得保护 ,实为最佳之立法选择。
- 喻文莉
- 关键词:物权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妨害排除请求权消灭时效
- 宅基地置换中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探究——以浙江省为例被引量:5
- 2015年
- 根据宅基地置换实践是否触及土地所有权从集体到国有的变更,可以将置换区分为征收置换和协议置换两种形态。但各地的规范性文件无论是实体上抑或程序上对这两种置换模式并未予以界分,这样便产生了公权力越界和私权利弱化等问题。宅基地置换项目的启动应以行政许可为必要,即以公权力的介入为必要。征收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性质为行政法律关系,政府既具有公权主体的身份,也具有私权主体的属性。然而协议置换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政府与置换协议法律关系一般无涉。征收补偿和协议补偿的标准应体现差别待遇,两者补偿标准究竟孰高孰低,颇值研究。
- 喻文莉张睿
- 关键词:宅基地置换
- 论物权请求权之消灭时效被引量:5
- 2004年
- 物权请求权究竟应否成为消灭时效的客体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各类物权请求权,分别对待。将未登记财产和已登记之不动产的返还请求权纳入消灭时效的客体范畴有助于实现物尽其用、地尽其利的社会价值目标,并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维护交易安全,同时也是生存利益优先保护的价值理念在时效制度上的体现。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预防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的制度安排使静态安全和动态安全一体获得保护,实为最佳之立法选择。
- 喻文莉
- 关键词:物权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妨害排除请求权消灭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