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作品数:136 被引量:97H指数:5
- 相关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北京兰世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黄晓兰诉赵敏名誉权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
- 2022年
- 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143号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本案例的基本情况(一)基本案情北京兰世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世达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某小区一层开有一家美容店,黄晓兰系该公司股东兼任美容师。
- 棋其格
- 关键词:光电科技美容店
- 商业三者险格式免责条款效力审查的现状审视与路径完善——以交强险与商业险合并审理为背景
- <正>序言2012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道交司法解释》)实施后,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合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进行审理。商业三者险从传统的...
- 朱建娜李永芝唐燕
- 关键词:交强险明确说明义务合并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机动车驾驶人现状审视
- 文献传递
- 交强险需“正本清源”——以公平为视角谈我国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合理性设置
- 引言《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交强险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对该制度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至此,...
- 王姗妮
- 关键词:交强险受害人
- 文献传递
- 激情岁月别样情——退休法官李宝富的故事
- 2016年
- 在新中国的法治史上,曾经有一批转业军官,摘下红星领章,戴上国徽天平,担负起了定分止争的责任。他们没有进过政法大学深造,却在社会实践这个大课堂里捶打成材,完成了从军人到法官的转变,做出了骄人的成绩,成为一道别样的风景。照片里的李宝富就是这样一位法官。
- 于泽军
- 关键词:故事退休激情转业军官定分止争
- 强制拍卖中租赁权保护与去除的现实考量——兼谈不动产租赁权的登记公示
- 伴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不断增多,执行部门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对涉及租赁关系的财产进行拍卖的现象越来越来普遍。司法实践中,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所确立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以及相关规定,法院执行部门对于被拍卖财产...
- 麦育亥
- 关键词:租赁权公示方法强制拍卖登记公示现实考量
- 自由裁量权与检察院精准量刑建议的博弈与平衡——以四个基层法院的认罪认罚判决书为样本
- 量刑规范化作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发展,在当前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大背景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行以来,检察院提出要加大发挥审前程序主导作用、庭审中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在认...
- 刘杉彬冯靖雯王芳
- 关键词:量刑建议基层法院检察院判决书
- 文献传递
- 美国专利间接侵权主观要件评析被引量:3
- 2017年
- 专利间接侵权行为构成中的主观要件是侵权判定的关键部分,我国最新专利法司法解释和修订草案对此仅作出了笼统的规定,导致操作性存在不足,学界和司法实务也缺乏主流观点。上述问题会对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实际效果造成消极影响。我国专利法规中的间接侵权条款以美国专利法为蓝本,而美国在主观要件方面的司法实践也最为丰富,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借鉴美国经验,我国应将主观要件中的过错限定为故意,规定"明知"之对象包括知道专利存在和所促成之行为构成侵权等事实,并在探索"明知"的判断标准时更加注重客观行为因素的考量。
- 蔡元臻何星星
- 关键词:美国专利法专利间接侵权帮助侵权主观要件
- 人民法院随机分案机制改革路径探究——以五家中基层法院的改革实践为视角
- <正>引言分案制度改革对于法院的司法改革而言,是一项基础性的改革,关系到人民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入口环节,承载着连接立案窗口到具体承办法官的纽带功能~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
- 谢刚炬蔡秀于燕燕
- 关键词:繁简分流
- 文献传递
- 破茧成蝶:司法改革新时期政法编法官助理的职业瓶颈与出路——以524份政法编法官助理调查问卷为样本
- 法官助理制度改革意义深远,它既是司法改革成败的关键一环,又是落实法官员额制及精英化的重要保障。政法编法官助理是具有公务员身份,法律专业知识扎实,通过司法考试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司法改革对法官助理的影响不容小觑,当前政法编法...
- 张志慧孟思
- 关键词:法官助理离职倾向书记员
- 文献传递
- 婚前购置房屋登女婿名 岳父母出资判房归女儿
- 2017年
-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起丈夫起诉妻子离婚;且诉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应归丈夫所有,丈夫给予妻子适当补偿的案件。该院经审理判决,准许二人离婚;但涉诉房屋不应归男方所有,最终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产折款。
- 关键词:个人财产贷款本金房屋产权人房屋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