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542024)
- 作品数:7 被引量:18H指数:3
- 相关作者:王亚男吴丹黄磊更多>>
- 相关机构:江南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策略研究被引量:1
- 2012年
-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刚刚起步,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制约该保险的发展。为解决试点中的问题,运用经济学分析和历史文献研究的方法,提出保险技术、法律、保险制度3方面的策略,去解决现阶段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的问题,对保险公司发展该保险业务提供指导,为我国发展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奠定了理论基础和策略支持。
- 王亚男吴丹黄磊
-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制度
- 我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生态补偿立法问题的研究被引量:5
- 2009年
- 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灾难。对这些事件进行生态补偿是对生态环境恢复、维护社会稳定及和谐的必要手段,但我国法律对该类事件的生态补偿规定并不明确。本文分析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特点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生态补偿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生态补偿机制的立法构想。
- 王亚男李磊
- 关键词: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生态补偿
- 我国环境责任保险构建的理性思考--基于预期效用模型的分析被引量:2
- 2010年
- 环境责任保险一方面可以避免投保企业因巨额赔偿责任而破产,另一方面也使得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环境责任保险市场上,理性保险消费者会进行充分投保,然而,保险消费者是有限理性的,面对风险时,他们首先对预期效用比较,然后再选择是否投保,由此带来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文章在期望效用模型的基础上,从选择性保险消费视角对环境责任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行实证分析。当保险人采用相同的保险费率时,高污染风险企业倾向于购买保险,低风险企业选择退出保险市场,环境责任保险市场出现逆向选择行为。保险消费者得到保险后,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会引发道德风险,结果是环境责任保险市场供求失衡。经过实证分析发现,设计不同的保险合同来甄别消费者的风险类型,是促使环境责任保险市场达到均衡的关键因素。
- 袁春兰李磊
- 关键词:环境责任保险
-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的可行性分析被引量:4
- 2011年
- 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损失赔偿途径的局限性,使得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尤为必要。我国的宏观环境、立法现状、环境损害评价等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建立提供了基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形式,能进行保险就要求所保风险必须具有可保性。通过分析可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对象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这种风险是具有可保性的。我国现阶段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可行的。
- 王亚男李磊
-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保性
-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被引量:3
- 2011年
- 文章建立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从风险源特点、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直接经济损失、生态损失等五个方面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进行评价,并确定了各指标的权重。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为例,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确定了该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等级。
- 王亚男李磊
- 关键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及补偿策略研究被引量:4
- 2009年
- 近些年来,我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当事故发生后,污染物的积累和迁移转化会引起多种衍生的环境效应,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如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长期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污染。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给生态环境造成的中、长期影响,就必须对其进行人工补偿,使其恢复到原来或所期望的状态。但由于目前我国在补偿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尚存在着诸如投诉主体的缺位、生态损失评估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以及补偿费用不足等一些问题,在客观上使得公共环境损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从而引发了诸多的社会矛盾。建立全方位的补偿机制,将生态损失纳入到环境污染损害补偿的范围内,是当前理论界急需解决的问题。
- 李磊
- 关键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