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3BFX023)
- 作品数:6 被引量:17H指数:3
- 相关作者:李国庆王肃杨树林更多>>
- 相关机构:中原工学院武汉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生态文明优位下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重构
- 2013年
- 我国已处于生态文明战略转型期。知识产权制度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制度还存在着"非生态化"表征,没有及时回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需求。作为基准线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该把"生态性"纳入权利的界定、转移和保护之中,而知识产权政策则应该把"生态性知识产权"放到正向激励的优先位置。
- 王肃
- 关键词:生态文明知识产权制度环保低碳
- 论《广告法》(修订草案)中的“消除影响”法律责任被引量:3
- 2014年
- 虚假广告破坏国家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虚假广告违法主体不仅应承担罚款等行政责任,而且应承担"消除影响"责任,以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并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我国《广告法》应当理顺第56条和第57条的逻辑关系,扩大第57条"消除影响"责任适用范围,并建立《广告法》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有效衔接机制。
- 李国庆
- 关键词:虚假广告知情权商誉
- 知识产权人才之概念探析被引量:3
- 2014年
- "知识产权"是一个大家族,"人才"则是"德"与"才"的结合。知识产权人才的"素能"在政治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前提下包括知识、技能、创造与贡献等四种。知识产权人才类型划分有"种类维度""环节维度""层次维度""行业与工作维度"等四个维度。结合理论与现实,则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知识产权司法人才、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人才、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人才、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人才之划分,每个类型的评价方法亦不相同。
- 王肃
- 关键词:知识产权类型化
- 论商业诋毁诉讼的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责任被引量:9
- 2014年
- 在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案中,原告常会提出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商业诋毁对象是商誉,它是一种财产权,这一前提表明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不应适用赔礼道歉责任,但可以适用消除影响责任。商誉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商业诋毁案中,消除影响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对于恢复商誉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应当细化消除影响这一法律责任形式的具体规定。
- 李国庆
- 关键词:商业诋毁商誉名誉权赔礼道歉
- 论规制虚假广告的公私合作机制--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
- 2014年
- 虚假广告侵害市场经济秩序,也侵害竞争对手和消费者利益。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行政机关可以对虚假广告进行规制;作为受害人,与虚假广告发布者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也可对虚假广告进行规制。对特定主体(如其处于垄断地位没有竞争者)的虚假广告,政府管理是规制虚假广告的唯一手段。但在多数情况下,广告法应当借助私权主体力量,采用公私合作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 李国庆
- 关键词:虚假广告商誉
- 河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被引量:3
- 2014年
-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成为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和核心要素,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抓手。2008年4月,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同年11月,《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河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着力推动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模式的完善也被提上议事日程。河南省司法系统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不断创新,如试点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制度,建设知识产权社会法庭,尝试知识产权诉前调解,提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级。但同时也存在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过于集中、知识产权法官压力过大、社会法庭运行不畅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 杨树林
- 关键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司法系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知识产权事业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