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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0YJA820086)

作品数:2 被引量:6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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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异化
  • 1篇税收
  • 1篇通行
  • 1篇通行费
  • 1篇权力
  • 1篇公法
  • 1篇公法人
  • 1篇公路
  • 1篇公路通行
  • 1篇公路通行费
  • 1篇公物
  • 1篇公益性
  • 1篇公债
  • 1篇法律
  • 1篇法律特征
  • 1篇高速公路
  • 1篇高速公路通行...

机构

  • 2篇河南财经政法...

作者

  • 2篇冉富强

传媒

  • 1篇贵州社会科学
  • 1篇公民与法(法...

年份

  • 1篇2012
  • 1篇2011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公债的法律特征被引量:1
2011年
公债的债务人为公法人,它以政府税收或其他财政收入为担保;一般来说,其购买人都能享受税收优惠;它强制为第三人设定法律义务,一般责任公债的第三人为未来普通纳税人,以公债项目自身收入为偿债来源的"收入公债"的第三人为公债项目使用人;公债的期限长于一般金融债券;公债用途为公共利益。从根本上说,其区别于市民社会债务的本质特征是公债具有权力属性。
冉富强
关键词:公债税收公益性权力
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异化及理性回归被引量:5
2012年
我国高速公路已由公物异化为私物,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由公法人异化为私法人,通行费由受益费异化为商业服务价格,公物使用人异化为消费者。对高速公路本质属性的认识错误、立法滞后及公共财政短缺等是诱发上述异化的主要原因。要实现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理性回归,应在厘清其本质的基础上,尽快完善高速公路立法,即明确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公路建设与管理职责;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代际公平原则及成本效益原则科学界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取标准与期限;赋予公物使用人参与权、知情权等各项公民权利。
冉富强
关键词:公路通行费公物公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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