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08SFB2005)
- 作品数:3 被引量:4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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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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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地缘社会解纷中的民间法及其与国家法的互动被引量:2
- 2010年
- 明清地缘社会解纷中适用的民间法,基本内容是"天理—国法—人情"这种三元结构规则模式中的"天理"和"人情",表现形式主要有民间规约与章程、风俗习惯、公序良俗(公共道德)、乡俗惯例、情理等。其中规约与章程包括乡里组织的乡规民约、乡约组织的规约、同乡社会组织的章程等。风俗与习惯包括婚丧嫁娶习俗以及土地交易、行商、店肆、经纪、储运、钱庄、典货等多方面的习惯、俗例。明清地缘社会解纷的规则适用中存在着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兼容与互动,主要表现为:国家法对待民间法的方式一般是尊重并让步或妥协;明清地缘社会解纷在灵活选用民间法或国家法的同时,一般会对与国法柢牾的内容进行调整,采取某些模糊的变通方式来寻求与国家法的吻合与一致。这种互动向我们展示了传统社会的治理规则模式: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分工协调、共存互通,构成了民事关系调整和民事纠纷解决的双重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民间社会的自然秩序。这种治理规则模式是中华民族实现社会和谐极为重要的传统智慧与手段,中国封建社会极端专制能超长时间存续,也与此不无关系。
- 陈会林
- 关键词:纠纷解决民间法国家法
- 论宋代司法官员的角色意识
- 2010年
- "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者"意识是宋代官员行为的一种思想指导和价值取向,因此宋代的司法官员在司法工作中普遍注重加强对自身的道德约束,而以"廉"、"仁"、"公"、"勤"修身乃宋代"担当者"意识之集中表现。
- 张文勇
- 关键词:宋代司法官员
- 人情:传统司法适用民间法的进路--基于涉及“招夫养子”习俗之诉讼中批词与判词的考察被引量:2
- 2011年
- "招夫养子"是从宋代即有文献记载的民间习俗,从有关"招夫养子"诉讼的批词和判词来看,在中国传统司法中是直接适用民间法,把民间习俗当作"法"来对待的。在古代中国,习惯法作为一种法律渊源,是以"人情"为进路进入到以"天理—国法—人情"为总体适用规范的国家司法之中的。
- 陈会林
- 关键词:民间法判词
- 传统中国基层解纷中的官民互动——以清代地缘社会为中心的考察
- 古代中国通过数千年的探索,逐渐形成了一套官民之间相得益彰、总体上行之有效的国家与民间解纷联接机制。这套联接机制主要有国家授权民间解纷的立法机制、国家与民间解纷双向互动的程序机制、国家与民间解纷的双向监督与制裁机制三个方面...
- 陈会林
- 文献传递